法治

警惕婚介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和诈骗陷阱

2025-04-18   

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王某某等人强调其婚介所是“正规公司”、相亲全程有录像等,多次将已婚女子介绍给顾客,以口头承诺、签订协议书等形式,获取被害人信任,诱导6名被害人支付礼金和介绍费89万元……近年来,婚介市场的服务需求逐渐旺盛,但也滋生一些违法犯罪乱象。对此,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婚介婚恋犯罪,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婚介市场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7日通报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检察机关办理婚介行业犯罪1546人。检察机关办案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婚介之名实施诈骗,个别婚介机构违法从事涉外婚介业务,一些婚恋网站甚至成为犯罪引流媒介。

一些婚介机构和婚恋网站对注册会员信息审核不严,部分不法分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屡屡得逞。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苏某某诈骗案中,苏某某使用虚假姓名、身份证,伪造警察证、房产证,谎称自己系民警并拥有多处房产,通过某婚介所平台发布虚假婚恋信息,编造“父亲住院急需医疗费”“交通事故借钱赔偿”等事由,骗取被害人8.9万余元并挥霍。一些电信诈骗、投资诈骗等犯罪团伙通过婚恋网站物色犯罪目标,将被害人引流至其他网站或APP,诱骗被害人不断充值转账,诈骗其钱财。

看似“正规”的婚介机构也暗藏风险,一些婚介机构打着“正规资质婚介所”名义实施诈骗。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某等人诈骗案中,张某某注册成立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募女性工作者作为“婚托”,共骗取128名被害人250余万元。(瞭新社)

编辑:何川宁 责任编辑:苏穗越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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