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鉴于张和能够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0年发布的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是政务处分法施行后,首个公开通报适用该法给予处分的中管干部案例。给予张和从宽处理,充分体现出党纪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关于宽严相济的原则要求。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运用更加成熟
2021年元旦假期,因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浙江省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科的同志非常忙碌,工作人员蒲某主动请缨参与通宵值守。
此前,蒲某利用担任信息科副科长的职务便利,应药剂科采购员要求,向其提供医院“统方”信息,再由其将信息提供给药品销售人员,从中非法收受好处费。在桐庐县监委开展初核之前,蒲某主动交代违法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2020年5月,县监委综合考虑蒲某在本案中所起作用和主观恶性较小,在疫情期间积极投入抗疫工作,在初核前能够主动投案,给予其降级处分。”桐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纯清告诉记者,蒲某虽不是党员,仍对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体现了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
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被写入党章和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内涵不断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对在新的起点上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提出明确要求。
据统计,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33万人次,在2018年前三季度114万人次、2019年前三季度124.9万人次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
“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政策,强调的是依规依纪依法,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作为策略,强调的是分类施治、分层施策,精准把握适用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邹某曾是江苏省常州市东方盐湖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景区运营部经理,由于在2020年初,违规购买消费卡用于公司日常接待,并指使相关工作人员虚开采购发票及其他会计凭证报销,被给予降级处分。
“邹某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公款消费,并且指使他人伪造会计凭证,依据会计法和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应当给予撤职处分。鉴于其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违法事实,并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在综合考量案件处理效果后,对其从宽处理。”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张强说。
“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精准、统筹、辩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精准”就是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统筹”就是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整体考虑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辩证”就是在把握纪法与事实两个定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态度这个变量,努力确保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
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抓住红脸出汗这个关键
“钟凡迟迟不动,导致出现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各自工作职责不清楚的情况,严重影响工作成效……”1月4日,湖北省当阳市委对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凡贻误发文、工作拖沓等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市委主要负责人约谈钟凡并对其批评教育。
对钟凡的通报和约谈,是当阳市委按照《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首个案例。2020年12月28日,该办法发布并施行,明确了全省党委(党组)应当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13种情形和8种处理方式。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做到高质量监督。运用“四种形态”,首先要强化日常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处在日常管理监督第一线的各级党组织,作为监督专责机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均抓住红脸出汗这个关键,提升监督效果。
据统计,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92.8万人次,占“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总人次的69.8%。在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下,各级党组织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摆到更重要位置,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
谈话函询是严格日常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法。据统计,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26.7万件次,同比增长3.1%。
邹隆华是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20年2月,被群众举报接受涉案人请托说情。考虑到信访件只有只言片语,县纪委监委采取了函询的办法。收到函询回复材料后,承办人员核实发现,邹隆华虽然说明了当场拒绝涉案人亲戚请托的情况,却对当天吃请和收受水果的问题未作说明。承办人员再次找到邹隆华,一番长谈后掌握了实情。
“虽然我拒绝了请托,没有干预案件,但没有如实报告具体情况,错误地把接受宴请和水果当作人情往来。”邹隆华说,“现在问题说清楚了,对于组织给予的诫勉谈话处理,我虚心接受。”
谈话函询的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关键在于能否把好研判关、审核关、处理关。江苏省仪征市纪委监委从摸清谈话函询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入手,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做到谈话函询方案因人而异、直戳痛点,避免千人一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制定《谈话函询工作指南》,明确谈话函询的适用情形、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按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凯,面对组织谈话函询,抱着“过关”心态,多次放弃组织给予如实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机会……2020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发布10起漠视纪律规矩敷衍应付谈话函询典型案例,释放出谈话函询绝非“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的明确信号。
监督有没有效果,很重要的是能不能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视日常咬耳扯袖、谈心谈话监督的同时,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精准科学监督,加强常态化管理和政治生态研判,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有效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
衡阳市珠晖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宾文玉主动投案;涟源市移民开发管理局原局长陈爱阳、党组成员阳欣楼、会计刘玮、出纳卢龙建主动投案……十一届湖南省委第十轮巡视自2020年11月底启动以来,已有15人相继主动投案。
2020年10月,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成为党的十九大后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党委政法委书记。
全国范围内,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主动投案变为“常态”,仅2019年就有10357人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艾文礼、王铁、秦光荣、刘士余、文国栋、王立科等省部级干部先后主动投案。
“主动投案人数增多,反映了‘四种形态’的巨大制度效能和作用,它促使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消除侥幸心理,唤醒其对组织、对党纪国法的信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
记者注意到,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次中,各形态分别占比69.8%、23.4%、3.4%、3.5%。与2019年全年数据相比,第一种形态占比继续提高的同时,第三和第四种形态仍保持相应水平,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作为有效监督的强大后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
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两面人、两面派;影响国计民生的金融、国企、能源资源、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纪检监察机关以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为重点,扭住不放、持续惩治,彰显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决态度。
薛昇旗是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3月,在能源领域深耕多年的他,成为内蒙古自治区该年度首位因“煤”落马的省管干部。经查,薛昇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2020年10月,薛昇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一段时期以来,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对内蒙古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污染。2020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刮骨疗毒,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靶向整治之下,多名煤“老虎”现出原形。据不完全统计,9个月内,内蒙古自治区共有41名厅级干部落马,其中倒在煤炭资源领域的不在少数,形成强大震慑。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程,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你们每个人都关心我、帮助我,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心服口服。”2020年12月14日,被宣布开除党籍、即将移送司法机关的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副巡视员刘乔陆,向审查调查人员表达谢意。
从留置到移送,该案仅用了2个月,就查清了涉案人的问题。据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已经退休的刘乔陆曾一度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能够在留置期间完成思想转变、打开心结,审查调查人员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接受审查调查的党员以同志相称,带领其重温入党誓词、重学党规党纪;为留置对象过生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全过程,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体现严管厚爱、教育挽救。
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是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政治把握的基本原则。实践中,既讲依规依纪依法,又讲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郭检罗同志,在组织决定对你开除党籍之前,你还是党组织的一员,今天我们来跟你过一次组织生活会,希望唤起你的初心。”2020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湖南省长沙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检罗,迎来了开除党籍前的最后一次组织生活会,通过与办案人员交流,有着26年党龄的他从内心深处反思悔过。
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要讲原则性、坚定性,又要讲政策性、精准性;既要重“医德”,还要重“医术”。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统筹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等方式,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
运用好“四种形态”这个政策和策略,还要注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以问责为例,2020年1至11月,全国共问责党组织6477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7.5万余人。其中,以第一种形态教育批评帮助5.6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万余人,保持了“严”的主基调,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问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明晰问责界限和处理尺度,准确适用‘四种形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问责对象的动机态度、一贯表现、挽回损失等情况,准确把握和适用不予或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和从重加重问责等方面情形。
从监督执纪到监察执法,从写入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到成为实践中的自觉遵循,“四种形态”的成熟完善,有力推动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也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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