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破解“宗教中国化”的 几个认识论困惑

2024-08-27   

“宗教中国化”研究,现已成为理论界所关注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要切实解决影响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落实这一要求,必需深化学理研究,在思想观念上有所突破有所更新。本文尝试破解认识论上的几个主要困惑,以期深化宗教中国化的学理探索。

一、所谓的“普世性”与中国化的关系问题

这一问题可谓世界性宗教、特别是一神论宗教在中国化问题上面临的主要思想困惑。近些年一直有海内外学者与教界人士疑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提法能否成立,是否意味着完全否定一神论宗教的普世性,彻底改造中国的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其实,这种疑虑出于误解,既没有真正理解“普世性”与“中国化”两个基本概念,更未能深刻认识二者的辩证关系。

长期以来,世界宗教研究中所用的“普世性”一 词,主要见于欧美学者笔端,不仅带有西方宗教色彩, 还因包含歧义而争议纷纷。按天主教的解释,所谓“普 世教会”相对“地方教会”而言,就是指天主教所代表的“大公教会”;神学家拉纳强调,天主教是“绝对的宗教”,是为普天大众所设,而不承认其他任何一种宗教具有这种“大公性”。这种解释难免引起异议。基督教学者麦葛福反驳,英语里的catholic(大公的)一词,常与 Roman Catholic(天主教)混淆不清,天主教事实上并非“唯一的大公教会”,欧洲宗教改革所形成的基督教会既是“大公的”又是“更正的”。尽管上述争辩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教派背景,但若能切实辨析“普世性”的由来及其歧义,有助于客观诠释这一概念。世界宗教史表明,各大宗教传统无不“自以为真”,皆以为它们各自 的经典及其教义具有“普世性”。就此而言,如同天主教、基督教自以为是“普世的”,难道作为世界性宗教的伊斯兰教、佛教等,岂不也抱有如此“信仰自信”?

再就“中国化”而论,近些年的研讨中有部分海内外学者苦于如何界定这一概念?他们难以理解的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论断里的“中国”一词, 究竟是指“什么时候或什么意义上的中国”?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且在世界文明史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古国,当然有其渊源深厚的“国家”观念。据考古发现,“中国”一词最早见于西周青铜器《何尊》铭文:“唯武 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又如,《尚书》曰:“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诗经》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至两汉前后,“中国”一词不仅成为涵盖全国的专称,且被用作概括历代王朝国家的通称。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所撰首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在其笔下,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各民族皆为“黄帝子孙”,“尧、舜、 禹、夏、商、周、秦、汉”乃是一系相连的王朝国家, 故用“中国”概述这段三千年史。

“中国”作为中华各族人民的现代国家意识,成熟于饱经苦难的中国近现代史。人类学家费孝通精辟概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与西方列强对抗中形成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数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回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其主流是由许多分散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联结和融合,形成一个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多元统一体。按费老解释,“中华民族”一词是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几亿人民”,它包括的56个民族单位是“多元的”,中华民族是“一体的”;这里讲的“中华民族”和“民族单位”虽都含有“民族”一词,但二者层次不同,前者就是指“国家”。 如上释义的深刻之处即在于,首先将“十几亿人民的民族认同” 归结为“一体性的中华民族认同暨国家认同”,进而把“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暨 “各族人民共同生存的中国疆域”诠释为 “国家”。借鉴这一深含“家国情怀”的中华传统文化见地,我们可从更为开阔的中华文明史视野,要而言之地界定“中国” 概念:中华各族人民以华夏文明为主要源泉、以中华文化为根本认同、以神州疆域为生存家园的中华大地。

接着上述研讨思路,我们力求“历史与逻辑”相一致,在一种更基本、更普遍的意义上阐释“何谓宗教中国化”。北大版四卷本《中华文明史》指出,中华文明是多元的,但演进过程并非多元文明相互灭绝,而是互相整合。中华文明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不同地域以及不同民族的文明,在交往过程中整合为一体的过程。这种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格局,最晚在西周就确立了。此后虽经战乱动荡,不断有新文明元素加入,但任何一个文明分支都没有分裂,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一直保持完整性。因而,从中华文明演进过程来看,有两个方面特别值得研究:一是“诸多民族的融合”,二是“外来文化的吸收”。就宗教中国化的学理研讨而论,这里强调的“两方面的融合与吸收”,不但可避免只谈“被动的适 应”而不讲“融合与吸收”,且能带来举一反三的学术启迪,如不应只盯住某一方面或某个角度的“融合、认同或适应”,而当以是否认同“作为根与魂的中华传统文化”为底线或基准,将“宗教中国化”主要理解为,诸种宗教——无论起初是“外来的”或“本土的”,何以扎根中华大地,融入且适应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中国社会的整体状况。

二、本土性与中国化的关系问题

近些年的研讨中,部分海内外学者对“宗教中国化” 概念持质疑态度,以为这一提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而缺乏“普遍的学理根据”,但鲜有学者对世界宗教史研究中普遍使用的“本土化”提出异议。“本土化”与“中国化” 有无关联 ,有何异同?比较宗教学家斯马特所做的理论思考,可为上述难题释疑解惑。他首先挑明,世界宗教犹如汪洋,研究者一旦漫游其中, 便不能狭隘地界定宗教,而要有跨文化交流的探索精神。若要考察各大宗教,像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切忌漠视它们的多样性。例如,以往研究者惯用一个标签来指称“广义的基督教”,可实际上这种一神论宗教传统是林林总总的,诸如天主 教、东正教、科普特教派、聂斯脱利教派、阿明尼乌教派、马多马教派、路德宗、加尔文宗、殉道宗、浸礼宗、 门诺派、公理会等等,更何况还有形形色色且颇有争议的新兴宗派。这一典型例证不禁令人深思,世界上任何一种流传较广的宗教形态,无不具有多样性。尽管各大宗教的诸多宗派无不“自以为真”,但客观理性的研究者却不难在很多国家或地区发现,不同的文化背景均为各大宗教增添了地域性、民族化、处境化等特色,譬如,德国的路德宗不同于美国的,乌克兰的天主教不同于爱尔兰的,希腊的东正教不同于俄罗斯的……这岂不意味着:路德宗在德国是“德国化”的,在美国是“美国化” 的;天主教在乌克兰是“乌克兰化”的,在爱尔兰是 “爱尔兰化”的;希腊的东正教是“希腊化”的,俄罗斯的东正教则是“俄罗斯化”的……由此推断,宗教与文化总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这可使研究者更具体更深刻地理解世界宗教史视野下的本土化现象。

若以世界宗教比较研究的开放视域,反思诸种宗教本土化现象,可带来不可小觑的理论启迪。例如,远溯广义基督教的初传时期,新约经典与神学思想的希腊化, 可称其“最初的本土化”,即主要以希腊语来撰写新约经文、创立神学,通过汲取古希腊哲学的概念范畴、思想学说等而与希腊文化传统相对话相融合。故有西方古典学家断言,若不经历这一本土化过程,广义的基督教便不可能兴起。深析宗教改革的思想教义原因,路德的 《九十五条论纲》、尤其是他主持翻译的“第一本大众化 《圣经》”,不但在语言上是“民族化、地域化”的,而且在经典诠释、教义思想上是“处境化、时代化”的。 拉美地区方兴未艾的解放神学思潮,自始便以“站在弱者一边、福音优先选择穷人”为旗帜,古铁雷斯、博尼诺等人所主张的“本土化、处境化神学”,绝非抽象议论经典教义,而是立足拉美社会现实,力克欧美学者的神学空谈。上述典型例证表明,所谓“本土化”概念, 在一部广义基督教史上有其错综复杂的内涵外延,如从“希腊化、德国化、拉美化”等,可概括出“地域化、民 族化、处境化、时代化、适应社会”等多重含义。

宗教经典翻译及其解释的本土化、民族化、处境化、 时代化等,是各大宗教传播的必要之举。佛教、天主教 和基督教的经典译释是这样,《古兰经》译释也是如此。 在伊斯兰教思想史上,能否翻译《古兰经》历经一场千年之争,到20世纪30年代,主译派观点因适应时代要求而终占上风。据不完全统计,《古兰经》已有60多种文字 的200左右译本。随着我国学界“宗教中国化”研究不断拓展,《中国穆斯林》专设栏目“伊斯兰教本土化的国际观察”,论文内容广及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等地区国家,可让读者一览多姿多彩的伊斯兰教本土化历史与 现状。

综上所述,“本土化”不仅是世界宗教史研究的通用概念,且其外延与内涵具有普遍性。这一概念的主要理论取向即在于,从“地域化、民族化、处境化、时代化、 文化融合、社会适应”等多重视角,阐释各大宗教是何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生存与发展的。从宗教中国化与世界宗教史的必然联系来看,中国宗教史是世界宗教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宗教史视域下所一向证实的各大宗教的“地域化、民族化、处境化、时代化、文化融合、 社会适应”等共相,具体就中华大地、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而论,无非就是指诸种宗教扎根中华大地,融入中华文化、适应中国社会的种种情形及其嬗变过程,这就充分证明,我国“政、教、学”三界共同致力的“宗教中国化”研究及其实践,合乎世界宗教史所揭示的生存发展规律。

三、传承性与中国化的关系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五大宗教里,只有道教源自本土,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最初皆是外来的。就此而论,一部中国宗教史所要描述的主要篇章,就是世 界三大宗教如何传入中国、植根中华大地、融入中华文化、适应中国社会的历史过程。我们今天讲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并非要改变中国宗教的多元一体格局,而是要积极引导各宗教更好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更好地得以健康传承。这就需要在认识世界宗教史规律的基础上,总结中国宗教史上的经验教训。

佛教中国化在人类文明史上被视为文化交流范例。 探讨佛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楼宇烈先生将“中国化与本土化”相提并论,深刻揭示佛教中国化所呈现的两个 文化交流规律:一是“外来文化的自适性”,二是“本土文化的包容性”。有人以为,佛教中国化是“被儒化”或 “被道化”。这种说法不太确切。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确实跟中国本土文化在很多方面发生长期冲突,但佛教又跟“儒、道”分享很多相同的思想成分。这是佛教能够适应中国社会的重要前提。与此同时,中华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包容性,这就使不同的宗教在中华大地上能够和谐相处。上述两方面互动性的文化交流规律、尤其是外来文化的自适性,同样有助于反思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在中国本土化的历史与现状。

金宜久先生指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千余年来,“入乡随乡”,适应不同时期的社会条件,从而获得生存发展生机。“伊斯兰教中国化”,亦即通常所说的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本土化;伊斯兰教中国化是相对于在其源出地的阿拉伯化,在伊朗的波斯化,在巴基斯坦的乌尔都化, 在印尼的印尼化等而言的。中国地域广袤、民族众多, 为使“中国化暨本土化”概念更切合伊斯兰教现状,可将其称为“地方化和民族化”,这可使我们深入思考中国伊斯兰教与世界伊斯兰教的“共性与个性”关系。

《全球伦理宣言》倡导者孔汉思指出,早在公元1世纪,佛教就经丝绸之路和南方海路传入中国,如今已融入中华传统文化。尽管佛教在印度已式微,但在中国找到新的土壤,实现了佛教中国化。那么,天主教和基督教能否像佛教那样在中华大地上扎根生长?通过考察天主教和基督教在华“曲折的四传”,孔汉思得出结论:只有扎根中国文化,适应中国社会,真正实现本土化,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才有前途,才能使其精神价值融入民族文化而裨益人类福祉,而这一切理应由自养自治自传的中国教会来实现。同样的思路,基督教思想家赵紫宸经过分析“佛教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宗教的六大端由”,明确提出“中国化基督教”主张,即基督教惟有“祛除西方的重重茧缚,加以中国的精神阐发”,方能被中国人了解并接纳。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随着每一次社会秩序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会发生变革,因此,人们的宗教观念也发生变革。”这一唯物史观方法论判断,可令我们深入探讨“时代化与中国化”关系问题。“时代化”是“本土化”的主要内涵之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目标,就是要让各宗教深深扎根中华大地,深彻融入中华文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就要求我国各宗教与时俱进,真正理解“时代化”之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最关键的一环在于宗教经典与教义思想解释的时代化。翻开中国佛教史,重温道安提出的佛经翻译与解释学说,可以使人顿悟,早在佛教 中国化之初,这位东晋高僧不仅从语言上探索“佛典翻译的本土化、民族化、时代化”,且从义理上开示“经典解释的难题、哲理与境界”。他以“译梵为秦”阐发佛经译释的“五失本与三不易”,堪称点睛之笔,仅用一个“秦”字便点明其本土化、民族化与时代化,其中尤以时代化最让今人深悟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续写中国佛教史、中国宗教史的睿智灵感。经典文本解释要时代化,教义思想建设也要与时俱进。中国佛教一向以“契 理契机”为传承要则。所谓“契理”是指弘法利生的具体内容要合乎根本教理、核心教义和基本戒律,“契机”主要是指弘法利生的方式、途径、载体等要契合地域特点和时代因缘。这便为佛教中国化奠定了的教义思想基础。中国道教素有“随方设教”的传承智慧,《道德经》 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我国伊斯兰教从明清时期的“以儒诠经”“伊儒会通”到近来提倡的“时代呼唤新卧尔兹”,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不懈努力的本地化或本色化神学思想建设,均是与时俱进的历史见证。

行文至此,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客观要求、 微言大义及其历史使命便呼之欲出: 既然生存于斯、发展于斯,中国各宗教便理应深深扎根中华大地,真正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共同弘扬“以人为本、 和而不同、兼容并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持守各自的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发掘经典文本、教义思想中裨益于文明昌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时代进步的精髓内容,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张志刚 为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文化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席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 地研究员)

编辑:宁昌润 责任编辑:廖鑫

来源:《中国宗教》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或引用之图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及时更正、删除。版权问题及网站合作, 请通过瞭望新时代邮箱联系:lwxsd@liaowanghn.com

推荐阅读 换一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