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

横琴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2024-06-21   

6月2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公布了《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提出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等多条措施,促进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合作区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

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在合作区范围内购房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参照珠海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4〕122号)执行,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瞭新社)

编辑:卢柏康 责任编辑:陈泽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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