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9
打开电脑,依次输入检察院名称、检察官姓名、登录密码后,进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四川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官周少跃常常以这些操作开启一天的工作。
“案件管理部门成立之初,收取案件材料后,我们都是手动登记,请检察业务部门确认承办检察官,再把案卷材料给他们,做好台账登记。现在,一切操作都可以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周少跃向记者介绍,只要将案件信息录入系统,选择案件所属部门,案件便以自动轮案形式分配给检察官。此后,案件全程在系统中办理、流转。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技术支撑,促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其中,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历经1.0、1.5,再到如今的2.0,愈发契合检察办案需要。
按照一个标准,在一个系统中办案
3月2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马睿晗收到了法院送来的胡某某强制猥亵、盗窃案二审裁判文书。对裁判结果进行审查确定无误后,马睿晗将其录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随后点击“办结”按钮,案件正式结束。
“办案效率大大提高。”提及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检察办案带来的改变,马睿晗脱口而出,“二审上诉案件中,法院移交给我们的通常是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和法院一审审判卷。如果我们想了解一审期间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比如是否补充侦查取证、是否纠正漏捕漏诉、被告人在审查起诉环节的供述和辩解等,以往只能出手续向基层检察院调取。如今,检察官都在一个系统内办案,案件从进入检察机关开始,相关信息就录入了系统。当二审案件分配给检察官时,便能通过系统查看一审公诉案件,了解一审检察履职的全部情况。”
办案流程规范化是多位受访检察官使用该系统最深的感受。湖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曹辉介绍,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已将各项办案要求内嵌进办案流程,设置3700余项规则识别“卡点”。“每一步检察官应该做什么,流程上都设计好了。即便是不熟悉某领域业务的检察官,按照流程也知道如何办理这类案件。检察办案更加规范、严谨,程序正义得到充分保障。”
不仅是办案流程上的规范化,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语言表达,也是该系统为法律监督工作提供的更深层次助力。“没有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之前,不同检察机关对同一个事情发出的法律文书,用词、用语可能会有细微差别,而这种差别对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曹辉介绍,现在系统上设置了统一的法律文书模板,只需要结合每个案件实际情况“选词填空”到法律文书模板上即可,“不仅提高了检察官的工作效率,更帮助我们规避了工作上的风险。”
马睿晗对此有着相同的感受,她特别提及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嵌入的侦查监督平台。“检察官在办案期间,如果发现侦查机关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直接进入侦查监督平台,选择一个与案件情况相对应的违法违规项,系统会提供一个合适的纠正违法违规方式。比如需要对侦查机关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并提供一份对应的法律文书模板,检察官只需要将案件的关键信息填入法律文书模板即可。”马睿晗介绍,系统的这种设置,不仅让制定法律文书更加规范,更有利于对同类侦查违法活动开展统一规范的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在同一个系统办公,也为案件管理工作带来了便利。“案管办有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职能,以前查看检察官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办案期限是否超期等,需要给检察官打电话询问或者查看卷宗,现在不需要‘惊动’检察官,打开系统就能看到案件办理情况。”周少跃介绍,在系统上办案还会全程“留痕”,也有助于落实司法责任制。
智能辅助工具,让检察办案既快又好
案多人少是政法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怎样帮助检察官把案件办得既快又好?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智能辅助工具成为检察官的得力助手。
“比如在办理任某某涉嫌抢劫案中,检察官可以打开系统右上角的智能辅助工具,选择量刑辅助工具,该工具可以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一步一步规范计算出刑期或刑期范围,同时利用大数据提供历史上同类案件的量刑情况,给检察官以参考,辅助检察官提出精准化的量刑建议。”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下称最高检技术中心),数据分析一处工作人员详细向记者展示了如何使用量刑辅助工具。
智能辅助工具中,文书纠错工具同样受到检察官的赞赏。“检察官在办理某个案件中,既可以单独打开某个法律文书,点击文书纠错按钮,筛查是否有错别字、法律引用错误等情况,也可以同时选中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点击文书纠错按钮,查看两份文书中本该相同的内容,如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等,是否有不同。”最高检技术中心数据分析一处工作人员称,把人工审查容易遗漏的点,通过智能辅助工具去校对,不仅更细致精准,而且极大节省了人力。
据悉,目前,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已经集成了20多类、60余款智能化的办案辅助工具,辅助检察官办案。
“现在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还可以直接进入检答网,获取大量的知识服务。”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朱林林坦言,作为办案人员,他们希望获取知识的渠道越集中越好。“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问,我会直接通过系统内进入检答网,查看其他检察官是否遇到同样的困惑,检答网的专家有没有答疑解惑。如果没有,我会进行提问,检答网的专家也会及时进行回复。”朱林林介绍,检答网上有很多丰富的资料,如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内部文件等。“检答网嵌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拓展了系统的功能,为检察办案提供了便利。”
激发数据活力,深化法律监督
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从1.0到2.0,带来的不仅是个案办理便利和效率的提升。
“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汇聚了全国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通过业务数据态势分析,为精准打击和预防犯罪提供数据支持。”最高检技术中心负责人说。
四川省沐川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袁铮根据办案实际,对此进行了具体阐释:“比如前两年在统计中发现,电信诈骗案件突然增多,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司法机关打击诈骗犯罪难,与银行卡和电话卡未实名认证有关。为预防电信诈骗犯罪,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两卡实名认证,堵住社会治理漏洞,同时加强预防电信诈骗的法治宣传。”
在袁铮看来,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统计数据分析,也有助于深化法律监督工作。“通过数据分析,如果发现个别检察机关只是对浅表性问题的重复监督,上级检察机关可以及时提醒,从而倒逼质效提升。”
系统中的数据统计功能也为最高检工作报告和各类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撑。据悉,2023年,最高检起草了多份专题分析报告,从数据入手,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检察建议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加强专门指导。
记者注意到,不同于系统1.0布设在检察涉密网无法与外部门连接的情况,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与政法平台、行政执法平台对接,实现了业务网上协同办理,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循环使用,既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又通过办理过程的网上“留痕”,加强了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
“在四川,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政法机关都把各自的办案系统接入了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如公安机关通过自己的系统将提请审查逮捕的案件推送到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检察机关在该平台看到案件后,符合受理条件就可以接收并受理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不仅进一步减轻录入案件信息的工作量,也打通了政法机关各家之间的数据信息互通渠道。”周少跃介绍。
“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深化对系统内检察业务数据的应用,与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全面融合,在更大范围内汇聚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人社、保险、医疗等执法司法数据,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社会治理。”最高检技术中心负责人说。(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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