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9
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非法集资,检察机关构建完整证据链,揭开伪私募的面纱;
20岁出头的小伙子不用双手养活自己却总盗窃,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引导他回到生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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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和检察日报社联合举办的第三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圆满落幕。经推荐、初选、复评、定评,20部作品从111部候选作品中脱颖而出,分别获评“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和“优秀检察办案故事”。
“获奖作品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经过办案检察官的讲述,将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和思考生动地展现了出来,让公平正义变得真实可感。”定评会评委、中国政法大学光明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如是评价。
这些获奖作品经历了怎样的培育选树过程?检察官亲口讲述办案故事有哪些不一样的呈现效果?如何通过故事讲述引领法治风尚?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采访。
讲好故事的前提是办好案子
2023年6月,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走深走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为主题的第三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在全国检察机关铺展开来。
记者了解到,活动期间,最高检各业务部门、各省级检察院新闻宣传文化部门积极培育选树优秀作品,共报送涵盖“四大检察”办案故事111个。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办公室主任张涛告诉记者,该厅在作品初筛时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求案例本身要体现“证据定案”理念,确保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同时要体现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该厅报送的获奖作品《八年谜案重见天日——最高检抗诉的辛龙故意杀人案》就是这样一起案件。
2015年,被害人张某被发现横尸自家楼下,在案证据显示,其男友辛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辛龙拒不承认。此后,该案一波三折,一审认定辛龙杀人判了死缓,辛龙上诉后被改判无罪。被害人家属不服,一直申诉到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主办检察官郭竹梅接手这起案件后,与同事一起奔波3年,全面复勘现场、重新鉴定、完善证据,依法提出抗诉,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辛龙死缓。
“察微析疑,将真凶绳之以法,还被害人以公道。优秀办案故事不是单纯讲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办出来的。”张涛补充说。
上海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江苏烨也有同样的感受。他告诉记者,好故事的基础是好案子。上海市检察院各业务条线每年都会举办案例评审会,检察官将自己办的案子拿出来讲一讲,请专家学者评一评。“宣传处会在评审会上挑选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案件进行提炼、打磨,同时邀请媒体记者进行点评,从故事的叙事风格、讲述者的仪态表达等方面进行指导,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愿意听。”
亲历性讲述让公平正义真实可感
记者注意到,活动在启动之初便要求讲述人应为案件承办人或其他熟悉案情的检察官。2月1日,10位一线检察官亲身讲述“十佳检察办案故事”的网络直播一经发起,便引来大量网友围观。
对此,主办方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能够讲出细节、讲出温度、讲出感染力,实现政治性、法治性、社会性、亲历性的有机统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妈妈、信息不详的爸爸、重男轻女经常打骂自己的外公……”这是贵州省兴义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娇讲述的故事《我想有个家——“事实孤儿”安家记》中的主人公琪琪(化名)过去的生活情况。
2020年,兴义市检察院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时注意到了琪琪。多方调查核实琪琪属监护缺位后,检察机关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在接下来的3年中,监督民政部门依法变更了琪琪的监护权,落实了琪琪“事实孤儿”的认定及教育、医疗保障,帮助琪琪通过家庭寄养的方式和相处融洽的徐姓夫妇办理了寄养手续,琪琪终于有了家。
“这虽然是起小案,但对琪琪来说却是人生大事。我把脚本反复拿给周围的同事、朋友看,希望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实的细节、最饱满的情感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知道有类似的困境可以向检察机关求助。”陈娇告诉记者。
“获奖作品内容立体全面,观看之后让人对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有了充分的了解,再加上检察官第一人称饱含深情的讲述,带给人的感受是非常真实的。从传播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既有内容价值又有情感共鸣,能够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定评会评委、抖音集团法律运营总监王锐表示。
办案理念输出引领法治新风尚
最高检党组指出,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监督办案,多办有影响、有引领、效果好的案件,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力度,“润物无声”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
“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仅要讲清检察职能,更要阐释好检察理念、培育塑造检察文化、凝聚社会法治共识。”主办方负责人告诉记者。
提起蚯蚓,很多人都会想到小时候课本上那段“土壤肥力转化师”的描述。可是如今,田间地头的蚯蚓却在慢慢减少,土壤肥力也因此下降。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
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衡亭亭带来的办案故事揭开了乡村广泛存在的“电捕蚯蚓”乱象。“我们调查发现,因为野生蚯蚓的药用价值高,许多人用电击的方式猎捕蚯蚓。仅涟水县某镇,每天就有约上万斤蚯蚓被捕捉。”
涟水县检察院综合研判相关情况后,决定对当地电捕蚯蚓的人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却发现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该院随后另辟蹊径,于2022年4月向5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对蚯蚓捕猎、收购、加工、监测等不同环节的分段整治。
诉讼不是最终目的,推动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四级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涟水电捕蚯蚓案经媒体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2022年7月,农业农村部等4部门专程到涟水调研野生蚯蚓保护工作。2023年5月,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通过公益诉讼保护蚯蚓有了直接法律依据。
“我注意到,这些获奖作品中有很多检察办案理念的输出,比如:诉源治理、小案不小办等等。这样的理念跟案件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高故事的传播价值,引领法治新风尚。”定评会评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社会新闻部主任白玛央金告诉记者。
“这些获奖作品新闻价值、社会价值、法律价值兼具,具有良好的传播基础,希望进一步完善检媒合作机制,加大获奖作品的二次传播力度,引导人民群众了解检察监督工作,筑牢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定评会评委,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勇建议。(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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