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向美团、哈啰、青桔品牌等3家共享单车所属的经营主体,就其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数据未按要求接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违规行为分别作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这是《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穗府令第174号)(下称“办法”)于今年11月1日施行以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首次对市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规经营案件进行查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常态化的行业专项检查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企业超量投放、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接入等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总量控制成效,督促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实现区域分布均衡和良好停放秩序,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市民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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