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以数字检察赋能基层诉源治理

2023-08-09   

数字化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深刻影响和改变着法治建设、检察履职的工作方式。基层检察院要将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与促进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必须通过大数据赋能将数字检察融入诉源治理中,努力求变、主动应变,才能借助数字化发展大势,聚力用大数据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力打造检察服务新名片。

在“变”上突破,以12309优质服务平台打造巩固工作理念。一是思想上顺势而谋。要深刻认识将数字检察战略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必然要求。在治理理念上,要实现从促进社会稳定转变为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在治理主体上,要实现从一元治理转变为多元共治;在治理方式上,要实现从消极、被动治理转变为积极能动治理。二是行动上因势而动。要紧紧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破解线索少、信息收集难、矛盾化解难等难题,将检察工作延伸到镇、覆盖到村、连接到户。三是服务上聚势而强。要从基础性的窗口服务工作做起,充分运用好12309服务平台。在受理案件方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全流程落实专人专责,明确办理时限;在服务内容方面,实行窗口热情接待、微信平台耐心解答、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方面,对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进行包案领办、督办,确保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融”上协同,以大数据赋能延伸工作触角。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机制融合为导向,推进资源融合,不断拓宽12309服务群众的触角,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一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对内实行精细化管理,强化内部数据横向链接,实现资源优化组合、形成监督办案合力;对外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综治维稳中心基层自治组织资源,形成“1+N”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滞后、线索少、不畅通等问题。通过“网格+检察”“信息技术+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依法高效处理平台反映的案事件,把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并主动参与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是完善信息研判机制。深挖大数据的潜力,让各类业务数据“活”起来,为强化法律监督、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提供数据支撑。要在充分归集数据的基础上,针对矛盾化解工作特征,构建专题库、主题库,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进行筛查、比对、碰撞,将数据转化为有效信息,实现实时统计,对于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密集的信息流自动预警。同时,加强对类案和系统性问题的研究,深层次地挖掘影响社会治理的风险点,并提出系统性的建议,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三是强化信息跟踪督办机制。对于发现的涉检信息,应第一时间走访、下访、回访,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化解。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主动对已结案件定期开展回访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对群众反馈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整改,倒逼工作提质增效。

在“效”上共振,以多元共治提升检察工作质效。通过不断完善“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平台,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作为提升诉源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努力以多元共治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一是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立足12309服务平台,不断推进上下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检察官+网格化”、“互联网+”、律师信访接待、听证员等第三方助力多元化解纠纷,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与乡镇、社区形成矛盾调处工作合力,实现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二是做实公益诉讼促治理。对于老百姓在12309服务平台反映的公益损害线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迅速推动解决,回应群众期待。三是深化司法救助暖民心。依托12309服务平台,坚持一次救助与长远帮扶同步推进,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同向发力,积极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多元主体参与、多种社会救助帮扶措施并用的大救助格局。


(瞭新社)

编辑:周舒 责任编辑:佳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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