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践行检察为民宗旨

2023-07-28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是完善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监督制约的重要方式,对保证不起诉案件公平公正处理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海南省昌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个案监督中的作用,更加有力地推动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不起诉人唐某甲为给患有慢性病的男友邹某某治疗,先后六次使用患有同种疾病的唐某乙(已故)的慢性病证和身份信息,到该县某医院购买药物,骗取医保报销7114元。案发后,唐某甲家属代为全额退还了骗取的医保报销费用。

2022年5月,该案移送昌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唐某甲犯罪情节轻微,且主动退还骗取的医保报销费用,该院决定对唐某甲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10月21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办案单位意见、唐某甲的陈述、医院方的意见以及值班律师意见等,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经过和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向唐某甲进行发问。经一致评议,人民监督员认为本案符合不起诉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唐某甲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当日,该院对唐某甲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还提出,县里接连发生两起医保诈骗案件,反映出该县医保基金制度和监管等方面存在漏洞,建议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帮助有关部门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根据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建议,该院及时启动检察建议程序,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阅卷、走访座谈等调查核实工作,发现该县医保基金监管存在监管措施少、方式简单,部门间联合监管合力不够,缺乏对医生和医护人员的有效监督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昌江县检察院及时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同时,该院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沟通民情、掌握民声,帮助检察机关从个案中发现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铲除犯罪滋生的温床和土壤,促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能动履职参与诉源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行’的效果,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昌江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说。


(瞭新社)

编辑:颖颖 责任编辑:申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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