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3
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何名享
前不久,某部党委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因工作繁忙缺席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有的单位领导习惯把行政职务带到组织生活中,成了官兵眼中的“特殊党员”,影响了党内生活的纪律性和严肃性,使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打了折扣。为此,该部党委专门组织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军队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校正部分同志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偏差。在此基础上,他们坚持以上率下,要求党委常委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定期对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讲评,确保组织生活制度常态有效落实。
领导干部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是我们党历来就有的规矩。早在1962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常委会所有成员),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是来自几个方面的,来自上面,来自下面(下级),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新修改的党章第八条也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参加基层组织生活,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有利于集纳官兵智慧,提高自己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有利于密切与党员群众的感情,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只重视党委组织的党内生活,对基层组织生活参加不够经常;有的自认为职务高、年龄大、党龄长,放不下架子、摆不正角色,动辄提要求、作指示;还有的对组织不愿敞开心扉,不能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能否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组织观念强不强、党性修养高不高的具体表现。作为领导干部,应正确认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普通党员;正确认识党性与党龄、职务与觉悟的关系,职务高了、党龄长了、资格老了,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领导水平未必就自然提高,必须在组织生活的“大熔炉”中锤炼自己的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和领导水平。作为领导干部,不管工作有多忙、任务有多重,都应认真对待每一次组织生活、认真参加每一次党日活动、认真准备每一次思想汇报。
有首歌唱得好:“大河流水波连波,滩头芦苇棵连棵,竹篙点水知深浅哟,知心的话儿对党说。”领导干部在参加基层组织生活时,要把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诚恳接受党支部、党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教育;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诚心诚意地接受批评和帮助,努力使自己的党性得到锤炼、思想得到净化、境界得到升华。
(瞭新社)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或引用之图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及时更正、删除。版权问题及网站合作, 请通过瞭望新时代邮箱联系:lwxsd@liaowangh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