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万宁市港北小海位于海南省万宁市东部,是我国最大的潟湖内海。早些年的无序扩张养殖、污水直排和上游生态破坏,曾给万宁小海带来一系列水环境与水生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万宁市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活动,通过退塘退排、污水截留、创造适合红树林生长环境、种植和修复红树林等措施,推动水质不断好转。
万宁小海的变化,是海南湿地保护的一个缩影。
5月24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海南开展检查。执法检查组指出,海南认真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已基本建立落实湿地保护法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丁仲礼强调,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的具体举措,要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高度,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完善湿地保护制度体系
在5月24日召开的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海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情况汇报。
时任海南省代省长刘小明在作情况汇报时说,海南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湿地保护制度体系。
在加强立法统筹方面,海南先后制定、修订《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法规。今年已启动《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确保与湿地保护法更好衔接。
在加强规划引领方面,海南印发《海南省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海南省红树林修复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一系列规划文件,对湿地进行空间规划布局和分区管控。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海南认真执行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积极组织申报国际、国家重要湿地,相继发布两批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名录,不断提升湿地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目前全省共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5处。通过设立红树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将红树林纳入生态公益林范围,加强管控保护。目前,全省共设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21个,总面积21531.75公顷。
“在推进河流湖泊湿地保护修复方面,海南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体系,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地方激励支持的29个事项之一。”刘小明介绍说。
对于海南对湿地保护设置的制度保障,执法检查组给予了肯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布小林说,海南省坚持“生态立省”的意识,并实实在在地加以落实,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许多好的亮点和经验值得总结。
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以前下水的时候脚很痒,现在下水一点事儿也没有。”对于万宁小海水质的变化,万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叶楠作了形象描述。
取得这样的治理效果,并不容易。近5年时间里,万宁市持续加大对养殖尾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小海内源污染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推动小海水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湿地功能逐步恢复,初显成效。
“照你的讲述来看,以前的水质估计达到了劣Ⅴ类。从现在检查的点位来看,水质已经提升到Ⅲ类,这样的效果很不错了。”丁仲礼说。
像万宁小海这样的治理事例,在海南并不少见。
2016年年底开始,海口市大规模开展了美舍河的生态修复工作。通过湿地立法、立规,颁布实施《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设置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建立起了完善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亚市抱坡溪湿地公园始建于2017年,主要目的是解决周边水安全问题,同时提升城市景观质量。2020年开始,针对抱坡溪水体富营养化、生态功能退化问题,三亚市从控源截污、活水保质、面源消减、生态提升和景观提升等方面进行整改。经过治理,抱坡溪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以上,河道防洪标准也提高至50年一遇。
长期以来,海南坚持生态优先,扎实推进红树林湿地、滨海湿地、河流湖泊湿地、城市湿地的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例如,在推进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方面,海南将围填海管控纳入沿海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结合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全面开展围填海问题整治,对海花岛等9个重点围填海人工岛项目实施“一岛一策”整改,对海口葫芦岛等6个围填海项目坚决予以拆除。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的意见》,先后在海口、三亚、儋州等13个市县开展22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不断恢复增强滨海湿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自2022年6月1日起湿地保护法施行以来,仅一个执法分局就接到政府热线12345转来的群众反映破坏湿地行为投诉52宗,充分说明在维护湿地生态环境中,群众的力量是举足轻重的。”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对执法检查组说。
群众湿地保护意识的增强,与海南省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密不可分。一年来,海南持续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湿地保护浓厚氛围。
一方面,加大普法力度。海南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线上线下结合,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立法专家深度解读湿地保护法。联合中央和省内多家主流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海南湿地保护工作成效。另一方面,扩充普法维度。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通过创作湿地油画、主播科普湿地知识、展示生态保护科技等形式,深入普及湿地保护法,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
与此同时,海南注重强化司法保障,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开展。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及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4件,进入诉前程序18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共督促保护湿地面积339.95亩,保护红树林木22.27万株,涉案红树林总价值2067.94万元,涉及红树林生态总价值509.51万元,已督促责任主体补种红树林木9.88万株,追缴生态修复金181.79万元。
湿地保护法重点强调要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对此,海南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争取“抓前端、治未病”,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破坏湿地的犯罪。今年2月9日,海口海事法院前往文昌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海南红树林保护现状和司法需求,探索与红树林保护管理单位建立司法服务联络及诉讼对接机制。
(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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