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

2023-05-16   

记者15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严格履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

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瞭新社)

编辑:何川宁 责任编辑:苏穗越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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