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2
广东惠州,岭东名郡,千年古城如今焕发新活力。
2022年,惠州GDP超5400亿元,以4.2%增速位居全省第一。五年来,惠州新增市场主体36.4万户,其中企业13.8万户,增长111.8%,新增百亿级企业7家、上市企业22家。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经济蓬勃发展,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源于优质的营商环境。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惠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厚植法治沃土,为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快速解纷,为企业发展按下“快进键”
对企业来说,时间就是机会和效益,更是金钱和生命。而诉讼耗费时间长,一直是企业涉诉纠纷的痛点。
“这些工人已经6个月没收到过工资了,公司账户也被冻结,想发也发不出来。”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博罗县龙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志忠,在接待了25名被皮革公司欠薪的工人后,向博罗县人民法院龙溪人民法庭法官胡晓凌说明了情况。
2021年11月,皮革公司因拖欠劳务派遣费,被某劳务公司诉至法院,并被冻结了银行存款16万元。
“资金链断裂对企业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企业的发展要保护,劳动者的薪资也一刻不能拖。”了解情况后,胡晓凌和杨志忠当天就联系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劳动纠纷调解室。
两人“背对背”分头对两公司开展调解,向劳务公司释明诉讼风险及两公司保持互惠互利、长远发展的可能性,同时向皮革公司说明涉诉、欠薪对企业发展的不利之处。
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当天达成和解,劳务公司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这是惠州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护航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惠州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入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专门设立劳动纠纷、涉侨纠纷调解室,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入驻调解中心,把矛盾化解在源头,着力缩短涉企纠纷化解周期。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联动44个专业调解组织、889名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成功调解纠纷3.2万件。
此外,惠州法院致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全面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在线开庭、在线调解、智慧执行,努力为企业解决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022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3万件,在线调解案件2.8万件,在线庭审6000余次,电子送达法律文书32万余份。
严格保护,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某电气公司是世界500强的法国某电气公司在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起,该公司在经营中发现,国内某设备电气公司未经许可将其注册商标用作产品宣传,遂诉至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法院很难掌握涉案产品市场占有率、经营规模等信息,侵权行为严重程度难以认定。
惠城区法院依托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多部门联合签订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通过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调查,很快调查清楚电气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产品市场占有率,结合设备电气公司的经营规模、侵权持续时间,依法判处设备电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2022年8月,惠州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只有严格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让权利人的损失得到足额赔偿,才能更好树立企业投资者的信心。”该案承办法官方国平说。
近三年来,惠州市两级法院每年新收商标权案件平均增幅30.5%,不正当竞争案件平均增幅达60%,权利人普遍存在对经济损失举证困难的问题。
为破解“侵权易、维权难”,惠州中院专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同时完善证据保全制度,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诉前禁令制度,依法运用证明妨碍排除等规则,认定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等新类型证据的效力,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202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840件、刑事一审案件82件。
“严格的司法保护,极大增强了企业家的安全感和投资信心,让企业发展吃下了‘定心丸’。”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李东生表示。
高效重整,让困难企业涅槃重生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发动机”。通过高效破产重整,能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和内生自救动力,让陷入困境的市场“发动机”重新澎湃启动。
惠州市纳伟仕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曾拥有专利99件、注册商标100个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因投资失误导致资金链断裂。2021年8月,债权人向惠州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
为尽力维护企业经营价值和资产完整性,惠州中院指导破产管理人维持公司工业园经营,并在园区因欠付水费、即将停水停产之际,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园区恢复供水,保障正常运转。
最终,纳伟仕公司得以重生,实现1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按7.17%比例清偿,1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职工债权、抵押债权全额清偿。
这是惠州中院灵活调整重整方式,指导管理人持续经营,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企业破产重整的一次生动实践。近年来,惠州法院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风险预警、政策支持、财力保障、管理人履职保障等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政府各部门涉破产处置40条具体举措。
破产管理人,作为连接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和投资人的纽带,其水平很大程度决定案件推进质效。为此,惠州中院专门出台《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实施办法》,促进破产管理人队伍良性发展和业务水平提升。
“破”解困局,“产”出生机!近五年来,惠州中院累计审结破产案件2600件,助力8家企业重整恢复生机,盘活资产数十亿元。
“下一步,惠州法院将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更加完善市场主体进入、重整和退出机制,为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惠州中院院长朱可胜表示。
(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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