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9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深化对科技创新规律的认识,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摆位上升到新高度,在创新全链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
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的进展与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在科技政策、科技计划、基地平台、资源开放等方面不断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国企业在创新能力、创新水平、创新贡献等方面均实现较大提升。一是完善落实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扎实落实好惠企创新政策。二是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的860余项中,企业牵头或参与680余项,占比高达79%。三是支持企业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和平台。依托企业组建170多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了3个综合类、22个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15家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四是加大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力度。通过搭建国家科研设施与仪器网络管理平台,超过4000家高校院所等单位的9.4万台(套)大型科研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五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质齐升。截至2022年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约4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约45万家。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以占全国0.7%的企业总量,贡献了全国70%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和全国38.2%的授权发明专利。
同时,与新发展阶段对企业科技创新的要求相比,我国企业科技创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不健全,在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制定等环节,企业的参与范围、比例及话语权相对较弱;二是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机制待完善,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发挥不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力不够强;三是对研发前端和重大创新的激励不足,税收政策对企业从事基础研究和竞争前研发活动激励不足;四是企业面向协同高效产业生态的融通创新机制不健全,高校、科研院所评价体系与企业通过创新提升竞争力的迫切需求对接不足;五是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的通道不畅。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向企业流动还存在障碍,重大创新基地和平台在企业布局建设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措施。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对经济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向纵深拓展,科技与产业互动演进、加速迭代成为重要特征。企业依靠快速响应能力和灵活创新机制,正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引领科学前沿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全面系统创新,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以战略引领、政策整合、领域聚焦、协同合力构建支撑企业创新的生态系统,推动企业成为从创新决策、科研组织、研发投入到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第一,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重点是“营造环境”。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倍增行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的重要发源地。第二,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重点是“提升能力”。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更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决策,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第三,研究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重点是“优化布局”。研究提出科技领军企业标准,筛选提出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名单。第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重点是“强化支撑”。引导企业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研发产出率,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技术牵引和产业变革的创新能力。
二是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创新。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沟通交流。构建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引导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能力。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
三是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进一步聚焦国家当前亟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攻关。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规模。支持中央企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国家科技计划中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四是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建立金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与金融机构等合作,形成银行信贷、专题债券、股票市场协同支持企业创新的金融手段。
五是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作为需求侧的成果吸纳能力和转化能力,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机制,加速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产生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并产业化。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国家重大任务设计一揽子重大应用场景,推动企业新技术率先应用示范。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完善分类评价机制。
六是深化人才引育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推动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加强企业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扩大企业博士后招收规模,探索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吸引海外博士后的模式。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或“旋转门”机制试点,推广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七是完善政策落实机制,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生态。统筹推进企业创新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强化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培育科技型企业主阵地作用,引导高新区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体系,提升创新创业载体专业化能力。
(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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