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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和民企并非“井水河水”关系

2022-11-14   

近日,中国联通子公司和腾讯子公司设立混改新公司,将共同开发内容分发网络和边缘计算业务,引起舆论关注。

笔者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针是明确的,即对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混合资本都要依法保护,不存在以某一类资本替代另一类资本的必要。当然,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基础资源的领域,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也发挥好政府监管和引导作用。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确带来一些涉及垄断、赢者通吃、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安全问题,这些需要通过完善监管来解决,但依然鼓励各类资本依照法律规定和市场需要塑造业态、公平竞争。所以,联通和腾讯合作开展业务,恰是统筹发挥基础电信企业优势和互联网平台优势的创新方式。不同资本通过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实现共赢,值得期待。这有利于打破“井水不犯河水”的所有制隔离,是一件好事。

资本有逐利特性,哪里有市场,资本就会流向哪里,这是基本规律。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发挥资本聚集资源、开拓市场的功能,也约束其无序扩张、挤压其他生产要素空间的负面效应。平台公司响应市场需要,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而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基础设施和通道服务,经营相关衍生服务,两者是相互依赖的。此次联通和腾讯组建合资公司是各取所需:联通有边缘机房、网络连接等基础设施资源,腾讯拥有云技术和生态优势,可以优势互补。无论是腾讯还是联通,都在寻找新的市场增量空间和增量价值。抛开资本属性的差异,各个市场主体根据各自产业优势谋求合作,是积极的做法。何况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发展早已是事实,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至于塑造什么样的业态、什么样的商业模式,需要什么样的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以及如何组织这些要素,有很大的探索和实践空间。资本属性不应该成为市场主体联合、合作的根本性障碍。

我国处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加速阶段,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需要各方面、各主体的积极参与。国有大型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载体,与民营资本控制的企业开展合作,根本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顺应市场规律,为人民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这种合作符合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基本规律,也符合社会主义经济更加注重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促进产业发展和维护公众利益安全,同时也进行依法监管和引导。

现在有一种错误倾向,一提到私有资本,就认为它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似乎只有公有资本才是社会主义性质,大有“井水不犯河水”之意,这是典型的教条和极化思维。必须打破这样的思维。不管“井水”“河水”“海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可以在效率、平等和安全方面达成统一,那么,就是符合标准的“水”。


事实上,京东近期也与上海移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中国电信与阿里巴巴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这些案例是各类资本有序参与平台经济的创新方式,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多彩。希望有更多的创新案例涌现出来。


(瞭新社)

编辑:王文婷 责任编辑:小麦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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