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原则上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备案;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乡镇(街道)派人现场指导;10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市、县(区)派人现场指导。
海南省明确,农村集体聚餐举办人和承办厨师长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举办人或承办厨师长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72小时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团队及厨师长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将农村集体聚餐“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告知承办厨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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