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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做好“加减乘除”法 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2022-08-16   

政府采购似乎离老百姓很远,因为机关事业单位是采购主体。政府采购又离老百姓很近,孩子学校的课桌椅、社区的健身器材、经常乘坐的公共汽车,多数要经过政府采购。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中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财政部于近日就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20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做“加法”,简化交易流程做“减法”,提升服务效能做“乘法”,破除政策壁垒做“除法”,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未来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怎样通过“深水区”?

每一分钱都精打细算、物有所值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采购实体,为了自身履职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物有所值。

在浙江,宁波市体育中心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精心筹划体育场东入口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显示屏面积超200平方米,还要安装在户外,怎样制定需求技术参数、服务要求?本地年降水量大,梅雨、台风多发,屏幕防水要求如何确定?”

经过反复斟酌,政采中心设置了多维度的采购需求:明确各项技术要求,中标单位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进行封存,与实际提供产品进行对比,验收合格后归还;针对配套部分设备,合理提出防水要求……“项目的顺利、高效完成让采购人满意,招标文件内容科学、专业,也让供应商心服口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中国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轨道。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英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在完善国家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年来,中国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了35倍,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3.64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不足1%提高到3%以上。

中国政府采购规模采购对象结构也日趋优化。从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展到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从传统的办公用品采购逐步扩大到政策研究、标准制订等履职服务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之比从2001年的7.9∶3.6∶1发展到2021年的0.89∶1.7∶1。“作为宏观调控和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方面的政策功能正持续提升。”石英华说。

与此同时,现行政府采购法也在实践中暴露了政策功能发挥不充分、公共采购制度不统一不衔接等不足,亟须从顶层设计层面修订完善。为此,财政部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石英华说,与现行政府采购法和2020年12月公布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不少,包括增加“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在采购政策目标中增加支持创新、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等内容,新增“创新采购”方式等,丰富了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

稳定市场主体,支持实体经济

政府采购要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环境,首先要确保各供应商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推动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覆盖”;推动优质评审专家资源共享,杜绝“熟人评审”“打感情分”……广东省近年来做了大量努力,以使各类供应商平等、无障碍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湛江市财政部门还制定面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采购责任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的禁止性行为。“划出政府采购行为‘红线’使供应商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当地某中小企业负责人说。

在帮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政府采购扮演的角色日益突出。

“在财政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的手段中,减税降费是从收入端让渡一部分政府收入直接支持企业,政府采购则从支出端发力,通过提供订单为企业开拓发展空间,间接地助企纾困。”石英华说。

今年5月,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同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为使企业“轻装上阵”参与政府采购,各地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铺路搭桥”。江苏省如皋市明确将政府采购项目中“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一律预留给中小企业”,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至少预留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石英华分析,随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将进一步促进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市场主体的充分参与能提升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面对中国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通过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等主体参与政府采购,将为稳定市场主体、推促宏观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石英华说。

向政府采购“3.0”版本升级

今年以来,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1月,财政部新增“框架协议”的政府采购方式,对多频次、小额度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规范;3月,财政部明确今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4月,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扩围……政府采购政策迎来更多“升级包”,政策效应更好地显现。

政府采购变“绿”,绿色采购、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融入政府采购各个环节,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获得优先采购和使用,电子化采购平台的应用也使采购过程实现无纸化、低碳化。

2020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江苏南京、山东青岛等6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推广政府采购工程中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今年4月,该试点范围扩大至“每省申报试点城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数字化、电子化正成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词”。随着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已成为中国政府采购的主要运行模式。据了解,目前国内多数省份政府采购已实现采购评审、投诉处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

“如果说法治化使政府采购迈入‘2.0’时代,那么电子化、数字化就意味着政府采购将升级为‘3.0’版本。”石英华认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极大提升了采购过程中的信息传输速度,使财政资金和货物、工程、服务的匹配过程更加高效,在提出更高监管要求的同时,也为更好释放政府采购政策效应提供了更牢固的基础和更广阔的平台。

“下一阶段,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应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使政府采购加快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闭环,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政府采购事业行稳致远。”石英华说。


(瞭新社)

编辑:何川宁 责任编辑:苏穗越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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