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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广东出台条例“保驾护航”

2022-06-09   

6月8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据悉,《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精神、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解决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问题的需要。

推进市场化改革,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条例》在便利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和许可手续方面规定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次性申请办理设立有关业务、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等,并要求推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理,简化市场主体的设立手续。

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广东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显现。在商事制度方面通过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改革,开办企业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省平均开办时间仅需1个工作日,省内企业迁移实现“一地办”。《条例》把近年来广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量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经验做法上升到法规,从制度层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当前形势下有助于稳定各类市场主体的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也是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行动指南。

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高效便利政务服务环境

《条例》规定,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向社会公开统一的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行同一事项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第三十条规定将部门分设的专业性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办事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办理和省内跨市办理专门窗口,推动真正实现一窗通办和提供异地办事服务。

广东省的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一网通办、证照分离改革、一照通行改革等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先后被国务院出台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这次出台的《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吸收,以法规的形式得以固化。目前,在粤企业一次提交材料,完成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实现材料的同步流转、审批同步进行、证照及时发放,已经覆盖了48个许可事项、60个办事场景,提交材料精简50%,办事周期压缩70%。

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多项改革举措引领着全国政务服务的发展方向。《条例》将政务服务作为独立的章节设置,总结提炼了我省近年来政务服务领域的改革创新成果,为我省打造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在保护产权监管执法模式方面,《条例》第四十九条提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明确非现场执法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执法。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

《条例》在法治环境一章对综合查一次、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与柔性执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推进新型执法方式,持续发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面对当前经济环境的机遇与挑战,迫切需要培育创新发展动能、实现稳中求进。《条例》提出将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惠企利民和纾困帮扶政策,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


(瞭新社)

编辑:李嘉朗 责任编辑:沐沐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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