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首批6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九省份推动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力……今年以来,中央及地方齐发力,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推动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促进我国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表示,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国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表示,上述6个试点城市改革基础好、积极性高,有条件、有能力率先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营商环境是企业投资兴业的土壤,也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又有多个地市积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新政,在多个领域为企业减负松绑。
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并明确,从2021年11月起,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上线运行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涵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办案法律政策、积极促进社会治理等六方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工作;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跑部门”“跑政府”向“零跑动”转变,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前不久发布2021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连续三年上升,营商环境百分制评价总分由2019年68.71分、2020年74.46分上升到2021年77.18分,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此外,近期,国家发改委全面梳理总结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组织编写并公开出版《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营商环境评价不是“奖牌榜”而是“助推器”,参与营商环境评价,是各地区对自身营商环境的一次再检视、再反思。
孟玮透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宣传推介、总结提炼、研究论证,分批复制推广,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改善提升,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瞭望新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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