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商家充满套路的广告营销当休矣

2021-11-19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巴黎欧莱雅曾在官方微博宣传公司产品安瓶面膜在李佳琦直播间的优惠为“全年最大力度”,共计50片的面膜售价429元。但11月1日至3日,巴黎欧莱雅官方淘宝直播间持续放出几万张“满999元-200元”优惠券,使得同款面膜用券后最低价为257.7元。随后,该事件持续发酵。11月18日,巴黎欧莱雅官方微博发布相关说明,对于此次巴黎欧莱雅安瓶面膜“双十一”促销机制因过于繁琐复杂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表示深深的歉意。

在每年一度的“双十一”大促中,各个电商平台级经营者无不使出浑身解数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其中,通过头部主播带货已经成为不少美妆品牌的主要促销方式。这些头部主播在带货时往往能够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实惠。不管是何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如果套路多过真诚,就可能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此次欧莱雅“翻车”就是很好的例证。

“全年最大力度”的营销用语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内容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用语的规定。如果该促销活动给出的价格确实是全年最低价,倒也无可厚非。然而,在直播间宣称是“全年最大力度”,后又以其他促销方式给到更低的价格,这对在直播间购买的消费者不公平。

商家的“套路营销”已经涉嫌多种违法,除使用极限广告用语外,还涉嫌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即属于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对于这种虚假广告,消费者还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据报道,2019年11月,在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因虚构使用商品效果,被重庆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罚款20万元。欧莱雅再次在广告营销方面栽跟头,折射出其漠视消费者权益的一面,理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互联网社会,电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吸引消费者,谋取更多市场份额,商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不过,再深的营销套路,再纷繁复杂的促销策略,有心的消费者都会发现纰漏,能够比较出不同时期,不同平台之间的价格优劣。这警示经营者,不要把心思都用在设计出让人眼花缭乱的优惠活动上,而是要拿出真心和诚意,否则总有一天会 “翻车”。


(瞭望新时代网)

编辑:唐元期 责任编辑:于晓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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