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5
前段时间带女儿回了一趟农村老家,因回程路上主路施工,需要从一条乡间小路绕行。这条乡间路我从来没走过,因此一路走一路问。幸运的是,每到一个路口,问到的人都非常热情地进行解答,甚至有的人还怕我们走错,要带我们到下一个关键路口指明方向。
女儿晕车,停在路边歇息。素不相识的路边院子里的老乡,回身进屋,拿出一个大石榴给女儿,“吃个石榴就不晕车了!”这次行程把女儿感动得不行,一路都在称赞这里的人“太热情了,太好了!”
老家民风纯朴,对客人都非常热情实在,哪怕是遇到陌生人,只要看着不像是“坏人”,都愿意拿出热情和真诚对待对方。这一方面是骨子里的善良,另一方面也是对家乡形象的维护,希望到过家乡的人都说家乡的好话。
这种对待陌生人的态度,属于本地的社交礼节。对中国这样一个“礼仪之邦”来说,大多数地方都有这样的民俗传统和礼仪意识,对外来者的热情与照顾,为传统礼仪中所常见,我们也都视之为美德。
对待外国朋友,当然也会体现出这样的礼仪:在社交或者公共领域,一般对外国朋友都会给予特别的关照,比如专门的排队窗口、更高规格的接待、更高效率的公务处置……在近些年来,一些个案受到网友的关注和评价,也不乏批评之声,但总体来说,这些“优待”还在“礼节”的范畴之内,说崇洋媚外还是过了一些。
外国朋友来华,类似于家里来了客人,只要是正常来客,社交地位自然高于一般家庭成员。而且这些客人无论是旅游还是公务,在国内有着语言障碍、文化差异、生活差异,为他们提供一点特殊的方便,并没有什么值得批评的地方。
但是,这种特殊的方便或者待遇,不能够直接损害家庭成员的利益,也不得有违正常的社交礼节。比如我女儿晕车了,肯定不能进别人屋里不告而取,自己随意拿着石榴就开吃。这不仅仅是无礼失礼的道德问题,还涉及到规则和法律的秩序问题。
最近深圳地铁发生的保安要求乘客为外国朋友“让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对待客人中“礼节”与“规则”的冲突,以及“礼仪”的尺度问题。
有意思的是,保安在要求乘客让座时,也提到了“传统礼仪”“待客之道”。粗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客人到家里来,不可能让客人站着我们自己坐着吧?为客人让座,哪有什么好说道的?从保安的角度,也许真就这么“单纯”。
但在这件事上,还真不是“礼仪”“待客”这么简单。地铁作为公共空间,座位是稀缺资源,属于乘客的核心利益之一。如果没有特别情形,比如“有需要的人”,要求乘客放弃自己的利益,将座位让给和自己无任何关系的人,无疑是一种“无礼”的要求。对“客人”的无礼要求,“主人”当然有权利拒绝,何况这一要求还不是“客人”与自己的交流要求,而是作为“外人”的管理者根据自己自以为是的判断提出的要求。
地铁是一个规则空间,无时无处不体现规则,这是地铁正常运行的前提。在规则空间里,向乘客提出高于规则的要求,并不合理。对于让座这种无法进行精准识别的道德问题,本就无法用管理者的眼睛来直接判断。管理者凭自己的眼睛,认定谁是“有需要的人”或许可以,但要认定谁是“不需要的人”则大概率会出错。就像那位被要求让座的乘客本身就是一个刚出院两周的人,却被保安误认为是“应该让座的人”。
在规则空间里,让规则自己运行就好,这样的秩序不一定是完美的,但一定是最合适、出错概率最小的。为什么我们对让座只是倡导而不是强制,就是因为道德无法强制,有没有“需要”只能靠乘客个人的自我判断以及与其他“有需要的人”进行对比后作出决定。
保安抱着单纯的“待客之道”让国内乘客为外国人让座,初心不一定错了,崇洋媚外也谈不上,但方法肯定错了——要求让座有违规则,尺度肯定过了——对外国人过度礼遇。这大概是对“传统礼仪”“待客之道”理解上的偏差吧。
(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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