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2
10月9日,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11月1日起,江苏省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
日前,江苏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会按规定将经中选企业确认的中选药品按相应中选价格挂网,自2020年11月1日起,江苏省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据悉,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有50多个品种,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约53%,药品品种数量接近前两批之和。这次有白血病药品、抗肿瘤药品、精神类药品等,都是患者普遍使用的一些药物。医疗机构可否采购未中选药品?对此,《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在确保可以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的前提下,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和使用习惯,适量采购使用省平台挂网的价格适宜的未中选药品,避免出现非理性“一刀切”停用未中选药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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