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7
在近日举行的介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情况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表示,为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保障范围,在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三个片区开展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黄华波介绍,目前,已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9月28日,已累计结算202.56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9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87亿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等先行试点地区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试点探索步伐,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住院门诊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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