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证照分离”7月起将覆盖全国 改革深化体现在哪?

2021-06-04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据了解,“证照分离”改革是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之一。2012年以来,国务院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将87%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或者取消,削减部门行政审批许可事项44%,相继开展了“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显著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地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

那么,此轮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又将体现在哪些方面?

6月3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负责人赵龙飞表示,此次改革部署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深化和拓展。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2019年,国务院已经部署在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中率先实现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全覆盖清单管理,这一次将全覆盖清单管理的做法推向全国。”赵龙飞介绍,目前已经编入到全国版的清单有523项。地方层面设定的事项,明确由各省级政府统一编制并公布。确保依法设定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企业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更大的力度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此次深化改革应该是历次改革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赵龙飞表示,全国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达到了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也逐一确定了下放权限、精简材料、压减时限等一些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在此基础上,在自贸区又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试点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

——进一步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和系统配套。“这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规范了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对一般经营范围企业领照即可开展经营,对于经营范围内有需要办理许可类的事项,登记机关将在企业领照的时候明确告知,为企业办证提供指引。同时,及时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监管。此次改革还部署全面推动企业证照的电子化,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的归集、共享和应用。今后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赵龙飞说。

——把创新和加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次改革部署严格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对每一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都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且要求各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并且要明确具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此外,赵龙飞强调,此次改革还要求登记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新设企业的情况,动态调整监管范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未来,国家将多举措保障此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政策的落地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区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分别对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尽早向社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跟踪督导,推动解决和回应实践中发现的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表示,此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从“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改革落地”“做好人员培训,加强宣传解读”等维度协同推进。

他透露,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牵头部门之一,自身也承担了改革任务,包括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分类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电子证照库等。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市场监管系统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瞭望新时代网)

编辑:李浩 责任编辑:梁爽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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