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6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上海是世界观察中国的重要窗口,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深度链接全球的国际大都市,要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竞争力。时代使命和城市定位都要求上海市检察机关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高质效涉外法治工作服务“国之大者”“城之要者”,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检察涉外法治工作“引领力”
站在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高度,坚持政治引领,塑造国际视野,强化使命担当,做强做优上海检察涉外法治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做好检察涉外法治工作,是服务国家战略在上海落地落实的必然要求。“五个中心”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一以贯之的总体定位。要把“五个中心”建设作为重要使命,服务国家战略需要。无论是上海作为代表中国参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唯一样本城市,还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抑或是链接全球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常态化举办,都需要检察涉外法治工作的有力支撑,都要求上海市检察机关必须主动对接、精准履职,提升服务能级和质效。
做好检察涉外法治工作,是助力上海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现实需求。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复杂,新旧矛盾汇聚成势。上海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历来处在矛盾风险的风口浪尖。检察机关作为保安全、护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上海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
做好检察涉外法治工作,是推动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应是全面、系统、立体的高质量,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上海市检察机关力抓改革创新,需要聚焦新使命、新部署、新增长点,培育更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样本和范式。要通过高质效办理涉外案件、高水平检察国际交流、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水准涉外法治理论研究等,打造新的专业品牌,为上海市检察工作“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增色添彩。
聚焦中心任务 构筑检察涉外法治工作“支撑力”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上海市检察机关要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保护、治理等方式,提升涉外法治工作的显示度和贡献度。
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动对接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和《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7.0版行动方案),以更优涉外法治服务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侵害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者权益犯罪,平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企业合规等机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单设知识产权检察部门为契机,持续完善涉外案件中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的路径,聚焦张江科学城等创新前沿阵地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质效。探索建立对涉外商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及对涉外争端诉讼、仲裁、调解的监督救济路径,组织开展跨境投资等领域专项监督。
协同构建符合国际标准的金融市场环境。重视借鉴国际通行监管规则,明晰法律适用标准,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涉嫌洗钱的犯罪活动,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依法保护开展合法贸易、投资的资本流动,严防非法跨境资金流动。惩治和预防虚拟货币违法犯罪,维护外汇管理秩序。协同监管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影子银行”类违法行为,并通过检察建议等参与金融治理。提升涉外金融检察专业化水平,深入探索综合履职,引导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境内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跨境证券违法犯罪,推进证券行业合规经营,探索证券投资者赔偿检察公益诉讼,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助力打造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方案”。积极跟上数字贸易发展新态势,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法律风险防控,加强对跨境电商、数商的行业合规指导,保障数字贸易、跨境支付等应用场景健康发展,防止数据跨境流动损害国家安全及企业、公民信息安全。加大数据安全保障力度,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严格规制利用境内机构、个人实施的非法数据收集活动,探索对国家秘密以外的安全敏感数据信息的法律保护路径。与有关主管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合作,探索智能化数据安全治理路径,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参与全球治理 拓展检察涉外法治工作“影响力”
检察机关参与全球治理,既需要讲好检察故事、深化检察国际交流与合作,也要发扬斗争精神,以涉外法律斗争,为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开拓全方位检察国际交流。上海市检察机关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托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多边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国际司法交流,系统维护和发展检察国际合作机制,宣传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上海实践,为国际社会理解和认可“中国之治”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在外事部门的支持下,加强与驻沪领事馆等的沟通交流,为有序开展涉外法治工作发挥地方检察机关作用。
规范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一直以来,毒品、恐怖主义、人口贩运、文物走私等跨境犯罪屡禁不止,利用网络、AI技术等实施的新型犯罪抬头成势,国际司法协助需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检察机关要依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及我国与相关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等规定,有效开展司法协助工作,并注重情报交换和司法实践经验分享,积极探索域外调查取证等司法协助方式,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
探索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措施。上海市检察机关处在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对于外国实施不当措施损害我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应主动作为、靠前斗争。可依据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的规定,探索以民事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等手段参与反制行动,丰富涉外法治体系下保护公共利益、我国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工具箱”。
夯实人才基础 厚植检察涉外法治工作“软实力”
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是检察涉外法治工作的紧迫任务和基础工程。上海市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人才聚集和对外开放的地缘优势,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上海检察人才培养五年规划,通过选派人员赴国(境)外学习培训、加强涉外案件办理等措施,提升涉外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支持检察涉外法治人才库成员到国际司法、仲裁、调解、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国际组织、机构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法律机构、中资企业实践,拓展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提升涉外法治工作水平和实战能力。
健全涉外法治专业化办案组织。探索涉外案件专业化集中化办理,试点建立涉外法治专业办案团队,以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确保涉外案件办理质效。探索建立全市范围、跨行政区划办案基地,牵头建立与外事部门及其他涉外单位常态化沟通协作与会商机制,做实实战练兵,加强同堂培训,系统、综合、持续提升涉外法治专业化建设水平。
建立涉外法治检察研究中心。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设在上海的优势,建立涉外法治检察研究中心,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训、课程研发、理论研究等,推出更有实践指导力的涉外法治研究成果,以理论创新、理论破题指导实践创新、实践突破。
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涉外检察新作为。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扛牢使命、自觉担当,创新进取、奋发有为,认真答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检察答卷”,协力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上海文章”,努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陈勇,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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