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9
作者:李 芳(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研究员)
近日,《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施行,细化了各级政府、文物部门及其他部门的保护责任,明确了齐长城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开展齐长城资源调查、保护规划编制、保护标识设立、建设工程管控、用地管控、风貌保护、修缮保护、抢险保护等,进一步加强了齐长城的保护、监管和利用,为促进长城文化精神的传承与弘扬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依泰沂山脉而建的齐长城,是万里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修筑于春秋时期,是我国现存有准确遗迹可考、年代最早的长城。作为宝贵的世界文化遗产,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目前,已有包括甘肃、山西、宁夏、北京、河北、山东在内的多个省市出台了长城保护条例。京津冀地区还共同签署了《全面加强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的联合协定》,推动长城保护与管理的区域性合作。同时,随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的颁布,沿线地区如宁夏、甘肃、北京、河北、辽宁等地也在积极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综合进行建设保护、主题展示和研究挖掘等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的指导下,各地出台的地方性长城保护条例和《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结合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墙体、关隘、城堡、烽火台以及相关遗存和环境风貌开展科学保护,明确并细化长城保护的主体责任,规范宣传教育、社会参与、研究利用等关键方面。在保护的基础上,还在整合长城沿线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完善合理利用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不过,要在全国范围内对长城进行系统性的保护、监管和合理利用,仍面临一些现实性的挑战。例如,近年来一些“驴友”攀爬“野长城”的行为,不同程度上对未开放段的长城墙体造成了损坏。这恰恰体现出长城巡护与监管工作的艰巨性。由于长城主体和相关遗存在时间上跨越两千多年,地域上绵延万里,并且在沿线各县市区的分布情况差异化明显,长城本体与周边环境生态的整体性保护艰难异常。
山东区域内的齐长城通常穿村而过,一方面为保护工作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又对兼顾沿线地区的生产生活提出了要求,使得平衡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成为守护长城的重点内容。此外,仍有大量长城点段处于未开放状态,分布于人迹罕至的地区,这些具体情况都提升了日常巡护和监管工作的难度。对此,《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除细化监测预警机制外,还提出以科技赋能预防性保护,促进遥感卫星、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助力巡查监测工作。对于地处各行政区划边界的长城点段,还涉及跨界、跨部门的管理问题,通过建立促进区域性合作和县市区沟通协作机制,加强管理责任的落实。
长城建筑遗址、相关设施以及周边自然风貌,共同构成了开放的公共文化空间和文化生态。要让古长城焕发新活力,首先要促进长城文化资源的研究与发掘。对于相关文物、古籍和文化遗存的深入研究,是科学保护长城的基础,也是活化传承、合理利用的前提。历史上,长城的建造往往是就地取材,乘山岭而建,不同点段既有砖石垒砌,也有夯土建成。诸如烽燧预警机制、城障关隘的建造工艺及其功用等内容,无不承载了中华文明灿烂悠久的文化内涵。对这些跨域广阔时空的文化元素进行整理、挖掘和保护,是丰富中华文化宝库的重要措施。
其中,借助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推动长城档案数字化和长城文化资源的数字再现工程建设,是加深系统化保护和利用的有效路径。通过依托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对核心点段、文化带和区域连片整合的空间布局,完整、立体地呈现包括文化典籍、工程技艺、文学艺术以及建筑遗址在内的历史文明,提炼文化内涵、激活文化要素,有助于文化价值的展现与传播能力的提升。
当前,守护长城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公众多方参与到维护、修缮、抢险、文化创作和文化传承的活动中来。地方条例和规划的实施推进,让公共文化空间更好承载起民族文化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为互动式的文化传播奠定了基础。“万里长城永不倒”,体现的是中华民族顽强坚毅的民族精神:守护长城,就是守护民族精神的根脉;传承长城文化,就是传承中华文明的薪火。长城见证了历史长河中的民族交往与融合,其所代表的国家记忆和文化符号,历经千年沉淀而依然璀璨光辉。保护好、传承好长城文化资源,亦是中国对于世界文明存续的重要贡献。
(瞭望新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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