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科创企业的壮大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源与金融服务的护航。“科技创新企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加大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力度,一方面是为其做好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提供融资支持。”中国邮储银行研究院娄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央行持续加大对科创企业金融服务及融资支持的力度。2018年11月份,央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重点聚焦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支持上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
为了切实发挥中央银行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实施意见》运用了多种货币信贷工具“多管齐下”切实传导优惠政策,包括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等。
20年6月11日,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央行上海分行等部门联合下发《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并且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对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设单张和总额限制。
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推进科创金融建设,优化科创企业融资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今年1月10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央行营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措施包括增加信贷投放、优化融资担保体系、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创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此外,今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各地要加大将科技创新资金用于普惠型科技创新的力度,通过银企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科技和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科技信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央行在加强科创金融服务力度方面主要有几个举措,一是通过结构性的货币和信贷政策工具,定向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如再贷款等;二是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激励和窗口指导,引导银行扩大科技创新企业信贷供给和降低信贷成本,如将科技和民营企业信贷规模纳入MPA考核、定向降准等;三是引导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建立基于具体场景的融资平台,让信息暴露更加充分,如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落地情况来看,尤其是疫情以来,定向贷款等结构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在创新和落实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是疫后一系列逆周期货币政策工具的一大亮点,有效地保障了一大批面临经营困境的小微、民营和科技企业的现金流,避免了大量企业的破产。同时,票据和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也在今年加大了扩张速度,同时也扩大了融资的企业主体范围。
对于金融业应如何进一步发力支持科创企业,陶金认为,科技创新企业需要解决一系列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以下几个方面:科技企业信息不对称、科技企业可抵押资产的缺乏、科技企业的盈利与银行风控之间的矛盾等。这要求,银行更深度地渗透到科技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为企业提供不止于贷款的全流程服务,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规模更大、甚至是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以加强知识产权实际定价程度,缓解可抵押资产缺乏的问题;进一步挖掘投贷联动等投融资模式,让银行合理分享科技企业的成长红利,当然这需要银行调整优化既有的风控标准和偏好。
(刘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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