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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关: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方式让企业畅享“大礼包”

2021-04-07

4月5日,记者从湛江海关获悉,截至3月31日,该关共对162批、1959.07万吨、货值457亿元的进口原油实施“先放后检”,每批货物放行时间由15天压缩到5小时。结合企业反馈,经测算为企业节省仓储、物流等各项费用约1.51亿元。

据了解,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110号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海关对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进行重大调整,将原来由海关对进口原油实施批批抽样检验,合格评定后放行调整为“先放后检”。调整后,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进行信息核查、取制样等检查符合要求后,即可卸货、转运。海关实验室检测以及合格评定环节可以在卸货、转运工作开始后实施。

为深入推进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方式调整,湛江海关组织20余家相关企业座谈,安排业务骨干进行政策解读,分享“先放后检”改革范例,引导企业支持配合;组织改革措施研讨,吃透政策精神,择出业务关键点,理顺监管流程,细化现场工作措施;模拟演练检验通关流程,全过程跟踪首批货物检验通关解决现场问题;加强实验室技术交流提高检测效率,压缩检验时长;针对性解决企业检验通关难点,及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回访。

“改革后,缩短了进口原油检验通关时长,极大地节约了企业的仓储、物流成本,稳定炼化企业生产原料供应链,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段经理说。


瞭望新时代网(《瞭望中国》综合网)

编辑:罗素月    责任编辑:谈允贤

来源:湛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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