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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詹励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2020-12-28

日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兼督察长詹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詹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詹励利用担任新余海关关长、昆明海关缉私局局长、云南省打私办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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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洛宇    责任编辑:佳佳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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