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法治>反腐>正文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春存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12-24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余春存(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春存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春存利用担任十堰市民政局局长、竹溪县长、竹溪县委书记、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瞭望新时代网(《瞭望中国》综合网)

编辑:洛宇    责任编辑:晓萍

来源:高检网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或引用之图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 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及时更正、删除。版权问题及网站合作, 请通过瞭望新时代邮箱联系:lwxsd@liaowanghn.com

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 换一换

友情链接

国家工信部备案 粤ICP备19140089号

瞭望新时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