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健康>政策>正文

山西立法保障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

2020-12-02

记者从山西省卫健委获悉,《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近日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核算补助经费时,服务人口不足800人的,按照800人补助标准核定并补足。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福明介绍说,办法中许多条款都具有创制性,如规定县级医疗集团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行政、人员、资金、绩效、业务、药械“六统一”管理,明确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制度。

办法不仅完善了县级医疗集团内部和县域向外转诊规范,建立双向转诊平台,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优化转诊服务流程,而且规定通过下放专家门诊、开展业务指导、进行巡回医疗、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医疗卫生资源下沉。

此外,办法明确,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岗位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医疗收入等组成。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建立乡村医生收入和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


欢迎继续关注瞭望新时代网(《瞭望中国》综合网)!

编辑:三米    责任编辑:阳光

来源:新华网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或引用之图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 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及时更正、删除。版权问题及网站合作, 请通过瞭望新时代邮箱联系:lwxsd@liaowanghn.com

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 换一换

友情链接

国家工信部备案 粤ICP备19140089号

瞭望新时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