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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

2020-10-30

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开展科研攻关,这在深圳科技界引起共鸣。10月29日,鹏城实验室网络通信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需要进一步创新对科技工作者的考核机制、人才评价机制,发挥机制的正向激励作业。

“国家政策非常好,是针对当前实际科研中的弊病做出的制度优化。一线科研人员热切盼望这些政策和制度落地。”汪漪举例说,在实际工作中,行政部门与科研部门、行政人员与科研人员的绩效目标不一致,导致很多政策不能落实。他认为,在“减负”的同时,与时俱进地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推动考核机制、评价机制改变,可以更有效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科技创新落到实处。

事实上,深圳在为科研工作人员“减负”方面已经先行先试。据统计,2019年以来,深圳市科创委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及时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其中新增事项16项,变更取消事项31项,承接事项2项。梳理所有行政职权事项37个,全部纳入权责清单系统管理,向社会公布并按标准实施。同时改革科技研发资金拨付方式,对项目资助100万元以上的,立项时拨付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另外50%,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

深圳还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前移服务窗口,在南山、龙华、坪山等区的部分街道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站。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资助等整合成“一件事”,实现一次申报、分类流转、同步审批。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扩大“无纸化”申报事项范围,目前已达18项。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巩固已有举措基础上,将充分利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契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方面持续发力,打造深圳创新实践的2.0版本。

编辑:罗素月    责任编辑:谈允贤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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