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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了“施工图”

2022-02-25

为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专家表示,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行能源体制机制和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能源输送等基础设施不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能源市场体系还不完善等。应坚持系统性、全局性思维,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统筹谋划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以新能源为主体

“电力来源清洁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是供给侧、消费侧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随着用能体系中电力占比的提升以及新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接入,亟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表示。

《意见》从电网建设、关键技术提升以及运行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一方面,要对现有电力系统进行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性评估,在电网架构、电源结构、源网荷储协同、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水平和优化系统。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系统灵活性煤电机组、天然气调峰机组、水电等调节性电源,以及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电力需求侧负荷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的积极性,通过市场机制的优化设计,充分挖掘电力系统清洁能源消纳潜力。

今年6月,安徽首个35千伏“5G+源网荷储”新一代变电站示范工程——淮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将建成投运,成为集“源、网、荷、储”多种要素的能源枢纽站,将大幅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削峰填谷,平抑新能源发电波动。国网淮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克杰介绍说,该工程投运后,通过源网荷储系统联合发挥作用,将极大提升电网智慧化水平,同时也对服务新能源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此外,《意见》还在降低非技术成本方面作了系统部署。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质是生产要素从高碳领域流向低碳领域的过程。实现先立后破、打破路径依赖,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引导。《意见》系统提出完善有利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土地、财税、金融、价格以及数据资源等政策,引导土地、资金、数据等生产要素投入清洁低碳能源领域,加强要素协同配置,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电力市场化改革为新型电力系统赋能,是促进电力系统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电力系统灵活高效、多元互动的助推器。“针对现行电网基础设施及电力系统运行机制不适应清洁低碳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问题,《意见》提出了电力市场化解决方案,将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运行的关键领域提供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性支撑清洁低碳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院长杜忠明说。

大电网是我国实现能源资源全国优化配置的重要平台,需要进一步发挥作用。我国能源资源与需求逆向分布,客观上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大规模、远距离调配能源。

《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价形成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鼓励各地区通过区域协作或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等方式,满足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等指标要求。

过去几年的发展经验表明,清洁低碳能源快速发展在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产生的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严重制约着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杜忠明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能源不仅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新能源电量消纳利用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为保障新能源电量高水平消纳利用,需要形成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完整统一的高标准电力市场体系。

创新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

1月12日,国网嘉兴供电公司打造的“共富共享”数字化农业园新型电力系统在浙江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投入商业运营。“该模式使农业园能共享清洁能源发出的电,享受氢能、光伏、储能、充电桩建设红利,既满足企业用能需求,又降低用电投资成本,为推动传统农业加速升级提供强劲动力。”平湖农开区(广陈镇)党工委副书记许建军说,“项目预计每年实现收益146万元。能耗问题解决了,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来了,现在我们都叫这里‘农业硅谷’。”

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双碳”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能源消费主要包括炊事、取暖、照明等生活用能,以及农林牧渔业等生产用能。自1979年以来,农业领域能源消耗的碳排放量一直呈上升趋势,能源消耗碳排放量从1979年的3002万吨持续上升至2018年的2.37亿吨,增长了近7倍。在“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双重历史责任下,农村能源转型迫在眉睫。

《意见》明确,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专业化企业共同投资经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专家表示,农村能源转型是一个复杂的大课题,要防止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大面积推进前,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推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充分结合各地资源禀赋,选择合适的新能源品种和发展模式,优先就地、就近消纳,减少能源输送距离和转化环节,提高农村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瞭新社)

编辑:何川宁    责任编辑:苏穗越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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