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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万!网红补税第一例曝光,年底前会有一波补税潮

2021-10-12

在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大对网红、明星等查税力度后,网红公开补税的首个案例得以披露。

据《郑州晚报》报道,日前,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这是税务总局安排各地税务机关强化网红、明星税收征管行动的一个体现,此后还将有明星、网红补税案例会被公开。这名网红属于欠税,而非偷逃税,在前期郑爽被重罚震慑和税务部门的政策宣讲下,这名网红积极配合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因此未被罚款。

针对一些明星、网红人员偷逃税死灰复燃现象,今年9月份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通知》要求,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此后各地税务机关开展了一轮针对网红明星查税行动,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在今年底前将有一波明星网红补税潮。

据报道,前不久,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对汇缴欠税数据的例行监测中,金水区税务局局税政二股在系统内查询到,文化路税务分局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文化路税务分局进行沟通,了解这笔税款的来龙去脉。

接到这一信息后,文化路税务分局税务人员立即着手了解情况。户籍管理员多次与纳税人联系,但纳税人一直不接电话,随后工作人员又联系其任职单位,向企业了解该笔大额申报情况。单位财务人员说该纳税人为一名网络主播,已离职前往北京。

经过税务人员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宣讲,这家企业财务人员表示尽快通知到这名网红,积极配合做好追征工作。

随后,这名纳税人和文化路税务分局取得了联系,当即表态服从税收管理,清缴税款。但是由于本人在北京,受银行限额的规定,税款不能一次性缴纳,需要逐日分批支付。

截至目前,这名纳税人分15笔结清了税款,共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施正文表示,2020年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统一纳入个税综合所得,需要在今年3月至6月底汇算,将汇算纳税额跟去年单位预缴税额进行比较,少交就需要补税,该网红正是属于需要补税情形,而且补税额较高,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未按时补税,因此属于欠税,不同于郑爽等的偷漏税。

“一般来说,欠税补缴不会被罚款。但如果在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按期补缴情形下,纳税人仍未如期补税,按照当前税法还是会面临欠税额0.5~5倍的罚款。上述网红积极配合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因此没有被罚款。”施正文说。

他表示,尽管该网红没有被罚款,但仍需要补缴滞纳金。按照税法,滞纳税款之日起,纳税人要被征收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这相当于年利率18.25%。

施正文表示,按照目前税法,企业作为该网红扣缴义务人,需要配合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上述《通知》也要求,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在这轮查税行动中,还有更多网红被查税。

比如,近期税务总局公开披露,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正依法对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多位财税专家曾对第一财经分析,这是税务总局首次公开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而且这一案例还在检查中就对外披露,其实就是宣告近期税务部门展开网络主播税收检查进入实质性阶段。这种案例公开能起到“杀一儆百”作用,在年底前网络主播自查自纠申报纳税可以减罚免罚优惠政策下,预计会有一波网络主播补税潮。


(瞭新社)

编辑:李玲    责任编辑:陈结

来源:第一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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