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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佛教新式教育修学体系的一点思考

2021-05-25

100多年来,佛教丛林寺院兴办的佛学院完全代替了子孙小庙对新出家者私塾式的培训。新式教育在向教职人员迅速普及中等文化教育知识与一般性宗教常识方面有其优长之处,但宗教造诣与信仰权威的构建上还有不足之处。新式教育的引入不仅是教学方式、教学理念的改变,也是宗教知识体系与结构的重大变革。如何构建中国佛教新式教育权威修学体系,是中国佛教界面对的重大时代课题。

近代新式教育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传统宗教的面貌

近代教育制度被引入中国传统宗教,从戊戌变法“庙产兴学”算起,至今不过100余年的历史,但它对中国传统宗教的影响极为深远,甚至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重塑了中国传统宗教,或者说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传统宗教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天主教、基督教本有兴办神(哲)学院的传统,近现代教育制度的形成与教会学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晚清民国近代教育体制被引入中国伊斯兰教之中,1949年之前,中国伊斯兰教兴办了许多以“师范”为名的现代教育机构。“师范”之名体现了培养伊斯兰组织会长、清真寺教长、回民学校校长的“三合一”理念,马松亭阿訇将这种体制总结概括为新式经院“三长制”的教育体系并积极加以推广。1949年之后,中国伊斯兰教现代教育机构皆以“经学院”为名。百余年来,中国传统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一直与新式经学院教育存在一定张力,传统经堂教育并没有因为新式经学院教育的出现而销声匿迹。

新式宗教教育在佛教、道教两个中国传统宗教中呈现“一统天下”的局面。上世纪20年代以来,以支那内学院、武昌佛学院为代表的中国佛教近代高等教育机构勃兴,特别是太虚法师倡导的“佛学院”,得到越来越多的教界人士认同,以“佛学院”为名的佛教教育机构在民国年间遍布大江南北,甚至有些佛学院直接将武昌佛学院视为“母院”。1949年后,“佛学院”的体制得到延续与认可。道教学院在1949年后的普及与佛学院有类似的情况。

近代新式教育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传统宗教的面貌。清代佛教僧人以在宝华山受戒,金山寺、高旻寺坐香为荣,有过这种经历的僧侣很容易被各地礼请为寺庙住持。但进入民国之后,佛学院迅速成为培养僧才的基地。近代佛教新式教育最重要的推动者太虚法师本人极其反感佛教“为死人服务”,“佛学院”教育中经忏法事的相关内容被大大压缩。传统道士培养中有着更多属于“技术性”的内容,需要言传身教;相比较而言,传统佛教高级僧侣的培养则更偏重义理学养,因此,佛教界在接受新式教育方面比道教界的困难要小一些。但这并不是说传统佛教在接受新式教育时完全没有张力、新式教育已经完全适应当今佛教的发展要求,实际上,有许多教学内容是仍然值得考镜源流、深刻反思的。

利用新式教育为中国佛教服务

新式教育的引入不仅是教学方法的改变,即集体授课取代师徒传授,现代的时间观念(例如一节课45分钟)取代传统的晨钟暮鼓,明确的课程科目、学分学时、毕业年限的确立;更为重要的是教学内容、知识结构的改变,传统上子孙庙传授经忏科仪,十方丛林强调戒律威仪、参究开悟,而佛学院则注重文本知识的传授。

新式教育有其优长之处,可以在教职人员中迅速普及中等文化教育知识与一般性宗教常识。例如,以往不少老道长基本上是半文盲,而道教学院毕业的道士则具有一定的现代知识,在历史、哲学,甚至在计算机、外语等方面都得到较好的训练。但新式教育在宗教造诣培养上存在一定的争议。天主教、基督教有悠久的系统神学传统,神(哲)学院讲授教义学有高度的宗教合法性。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之所以经久不衰,即源于明末以来胡登洲等人开创的经堂教育体系,以讲授阿拉伯语为主、辅以波斯语,特别是形成了伊斯兰教“十三经”“十四经”的教学体系, 故而得到中国伊斯兰教界的高度认同。反观中国传统宗教,佛教、道教尚未在当代建立普遍公认的宗教知识体系,这对于新式教育如何培养出佛、道教界“宗教上有造诣”的教职人员是个不小的挑战。

实际上,只有建立相对公认的佛学研修体系,我国现行初、中、高三级佛学院之间才容易分工定位、彼此衔接,明确各级佛学院各自的培养目标、应当执行的教学要求,确定课程科目、教学进度与考核程度,避免彼此低水平的相互重复,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制定教学规划和教学大纲,完善三级佛学院的教学管理体制,有助于稳定现有学僧队伍、分层教学,保证学僧在学习期间的向上有序流动。

同时,可利用新式教育的优长,通过师资集中培训和详细教学大纲的制定,必要时可以通过颁布考试大纲,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将男众和女众佛学院一些基础性课程的教学与考核规范化,使得佛学院教育培养出来的教职人员具备基本的从业水准。

对于教职人员的进一步培养,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佛教界常见的做法是让学僧在佛教大学或相关科研院所进行学习,毕业后再在本教团的丛林进行数年的修行,取长补短。


(瞭望新时代网)

编辑:佳佳    责任编辑:安琪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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