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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现场评查垂管单位纪检机构

2020-09-21

“有的案件证据链不完整、不扎实,个别甚至存在孤证定案情况;有的没有甄别被核查人身份,误把群众当作党员进行核查;有的自行处置了原本应该移送给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日前组织4个检查组,赴12个省(区、市),对34家垂直管理单位纪检机构近年来的883件问题线索处置和140件立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现场评查,共发现各类问题700余个。

此次评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现场评查、总结反馈、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各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开展自查,采取措施主动整改;现场评查阶段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评查内容涉及10方面60个标准,包括线索处置程序、方式是否得当,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等。

“目前我们的工作已经进入总结反馈阶段,评查形成的情况通报和问题清单预计于9月底前下发至各垂管单位。下一步将严抓整改落实,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该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次评查目的在于贯彻落实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精神,做细做实“查办案件以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为主”要求,推动垂管单位纪检机构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水平。该纪检监察组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零立案”的部分垂管单位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依规依纪依法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半年来,各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23件,立案27件,处分31名党员干部。

与此同时,该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垂管单位正处级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的审核把关,并要求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将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的处置意见、线索办结后形成的《谈话函询报告》或《初核报告》及拟作出处分的案件统一上报至纪检监察组审核。截至目前,已对垂管单位纪检机构47件问题线索处置意见、10件线索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指导立案3件。

编辑:戴斯    责任编辑:赵露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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