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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品质电商

2025-05-14

电子商务凭借其发展规模大、覆盖范围广、创新创业活跃等优势,已成为推动消费市场持续扩大的重要抓手。今年一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36242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9948亿元,同比增长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0%。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00后”“银发族”、农村群体等消费群体规模不断增长,逐渐打破了距离、地域等因素的限制。购物场景不断创新,与短视频、直播、即时配送等相结合,使消费潜能持续释放。新型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电商从业人员数量也持续增加。

不过,电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面临着平台差异化发展不足、销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精细化运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日前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这有利于提升电商行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也有助于基于新技术形成的新型消费更快触达消费者。

大力培育品质电商要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相关部门可探索从壮大经营主体、创新示范、转型赋能、要素配置、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品质电商的发展。完善电商领域质量和服务标准,推动电商平台建立严格、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优化监管方式,用好数字技术实施精准智慧监管,对商品质量进行全程追溯,督促商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从源头提升电商产品质量。

深挖应用场景创新。鼓励电商平台通过自主研发、与科研机构合作等方式,加大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领域的投入,提升运营效率;利用VR/AR技术提升智能推荐、智能客服服务质量,安排数字人直播等为消费者提供沉浸式购物体验。在农村电商、直播电商等领域,不断提升人才的专业化程度和综合素养,做好个性化消费需求与高质量产品供给的衔接。

坚持打造品质品牌。鼓励电商平台从价格比拼向差异化发展转变,与优质品牌商合作,促进实体经济与电商平台的深度融合。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品质管控,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规范退换货流程。避免数据的过度收集和滥用、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让消费者放心购买、愿意购买品质好物。规范商家竞争行为,引导商家更加注重品牌培育,避免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推动电商发挥融合线上线下、贯通产业链上下游的优势,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瞭新社)

编辑:何川宁    责任编辑:苏穗越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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