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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3000顶头盔后事故下降”与柔性执法的力量

2024-12-10

近日,一则交警柔性执法的视频火了。江西抚州一名交警在执勤时遇到一名没戴头盔的三轮车驾驶员,在了解到其“没钱买头盔,腿脚不好,平时靠低保补贴”等情况后,不但没罚款,还送了他一顶新头盔并鼓励其“生活向前看”。据介绍,当地交警日常巡逻时都会在后备箱放一些头盔,遇到没戴头盔的小孩、困难群众时便会主动赠送。过去两年来,抚州交警联合爱心企业共送出3000多顶头盔,全市头盔佩戴率从此前不足50%提高到85%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率下降近三成。

“送出3000顶头盔后事故下降三成”,对如此“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网友们毫不吝惜溢美之词——“这种不是为了罚款的姿态,令人心生好感”“人情味比直接罚款更有效”……

这一做法之所以能够“四两拨千斤”,主要在于它改变了人们对有些执法者“就知道拦车罚款”的固有印象。一些人本来违法在先,受到相应的处罚无可厚非,但现实是,不仅没被处罚,反而被温言细语抚慰,还被赠送了头盔。执法人员这么做不仅暖了人心,而且有利于增强其今后的自律和对遵守交规的认同。

据悉,当地交警也曾为公众头盔佩戴率低深感头疼,“开了罚单,人们往往会觉得执法态度冷冰冰,下次可能还是不戴,不仅可能没达到处罚效果,反而可能加剧抵触情绪。”

跟着痛点找答案,或许是当地的“成功密码”。相关报道显示,交警在日常巡逻中,常以“一个生活在大爷大妈、叔叔阿姨、弟弟妹妹身边的唠叨交警”的身份出现,了解到了不戴头盔多因“没头盔”“忘了戴”“太贵了”“质量没保证”等原因,于是便有了“赠送3000多顶头盔”和在街头投放免费共享头盔的暖心“后续”。从实施效果上看,交警的初衷和善意不仅被人们“get到”了,而且确实提升了人们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某种角度看,这也是执法与守法的一种双向奔赴。

“送3000顶头盔后事故下降三成”,这一经验未必可以简单照搬,但这背后的治理思维对更多地方而言有一定启发借鉴意义——将严管和罚款的旧逻辑,转变为容错和服务的新姿态,值得尝试。一是不妨更多地从群众视角看问题、找答案。正如当事交警所言:“每个人人生际遇不同,所做的选择有时是无奈之举。面对这些,‘说’不如‘做’,我们尽力去帮助他们,相信他们会懂我们的苦心。”二是可以从效果导向思考执法方式的变通。社会治理要将疏堵结合的理念应用到“毛细血管”,让处罚有尺度、执法有温度。三是将普法、执法等活动以可视化方式呈现,扩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与配合度。

当然,柔性执法并不是不讲原则地“一律网开一面”,而是张弛有度、宽严相济,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执法方式的灵活性与人性化上做出一些尝试,以一定的容错空间和服务手段代替“一罚了之”“以罚代管”,促使当事人自我纠错、主动守法。

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强化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增加了“首违可以不罚”、明确了“没有主观过错不罚”等内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执法部门对此进行了践行。比如,有地方住建系统出台了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制定了免罚的配套监管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有地方探索推出“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的柔性执法新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全国范围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越来越成为“执法日常”。

执法一头连着职能部门,一头连着社会公众,执法的方式、态度和细节关乎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应该认识到,柔性执法不仅关乎每一个具体的被执法者,更是在涵养整个社会的文明意识、法治素养,甚至关乎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进程。(瞭新社)

编辑:洛宇    责任编辑:王尔东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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