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3
最近,即将正式施行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在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引发热议。
不只是因为这份事关大湾区,事关广东省基础科学、产业创新未来的立法文件罕见多处提及对创新行为的“容错”,更是因为它进一步提出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也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尽职免责”。
科研项目如果出现失败“谁来买单”?背后其实是“谁来担当”的关键问题。
面对科技领域先行探索可能发生的失败,《条例》之外,广东态度鲜明:既要鼓励“千里马”敢于在未知科学的旷野上策马奔腾,也要支持站在科研项目背后、一直默默投入的坚定支持者和投资者。
千里马尚要以奔驰千里才能证明自己,何况是风险未知、成果待定、周期漫长的基础科学研究?一线科研人员抱定“甘坐板凳十年冷”的初心投入科研,背后资金、团队、机制等等“稳定支持”必不可少。
长期以来,鼓励创投机构、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是科研人员的普遍期待,更是社会上下的共识。然而,国企经营与投资需要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不少科研机构、基金同样有相应的效益目标。
而支撑早期科技成果转化,投向尚未明确看到效益回报的科研项目,就势必要承担可能出现的失败风险。
破解科研“千里马”背后的“伯乐”“不敢投”的顾虑,不让支持科研“长期主义”的呼声悬空,及时推出既符合科学规律,又尊重市场发展的考核制度和“容错”机制尤为关键。推动大湾区科创与金融、投资政策取向一致性,形成政策合力,正是力挺“伯乐”背后的深意。
事实上,保护“伯乐”之举早已有之:今年6月,广州开发区发布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发布管理办法》就曾提到:科创母基金秉承坚持产业引导、鼓励干事创业、宽容失误的原则,建立管理运作容错机制。此外,广州、深圳国资早前均有相应探索。
而此次《条例》还进一步提出:广东省人民政府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以立法形式明确“容错机制”之外,这也为“稳定支持”提供了依据和指引。鼓励“耐心资本”更有耐心,具有风向标的作用。
探索者“勇于”承认阶段性失败、继续前行,在一定程度上源于背后支持“敢于”坚持投入、继续支撑的信心和远见。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千里马”之外,力挺“伯乐”同样至关重要。(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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